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經典說說 - 孔叔,說說吧

孔叔,說說吧

“安,妳說妳愛我,我相信妳,但這只是嘴上說說嗎?”

“安,妳還要去北京嗎?”“嗯,沒錯。”他試探性的問我,我回答的很堅決。

“安,我不是不愛妳。有沒有想過為我放棄壹些東西?”我無話可說。這六年來,我真的很認真的愛他,也很想和他壹起努力,但是我從來沒有想過我應該做什麽才算是真正的努力。我可以坐通宵火車去看他,也可以織壹條圍巾,做壹個蛋糕給他,但我不得不承認,我從未想過改變自己的生活,為他而追蹤。

“妳看,六年了,我連做妳軟肋的資格都沒有。”

吳晨軒是和我接觸時間最長的人,也是看我最清楚的人。在確立關系之前,他說以後我和別人發生關系會是那個坐在上面隨意動的人。“安安,妳好像很喜歡主動。”當時只是開玩笑,後來越想越合適。

我們在貼吧相遇,地獄公寓,壹部我都快忘了的網絡小說。

2010年9月2日,淩晨五點被噩夢驚醒,再也睡不著。我開心地開了水團。當時群內只有他壹個人在線。“妳也起這麽早?”“我3點還醒著!”“那妳為什麽不睡覺?”“沒有信仰,我睡不著。”當我揉揉眼睛,看到五點手機屏幕上壹動不動躺著沒有信仰這個詞的時候,我就惡心了。“那我就做妳的信仰!”好吧,我又開始討厭自己了。

玄默請求添加您為好友。

“姐姐,妳有喜歡的人嗎?”“是的,我喜歡我們的物理老師。”“帥不帥?”“壹個老舅舅。”“妳是大爺嗎?”“是的!”“那妳以後就叫我叔叔吧!”

從那以後,我叫了他叔叔將近六年。

我們經常玩貼吧裏的血腥指令,就像小說裏壹樣。壹邊躲避幽靈的追擊,壹邊燒腦尋找出路。他總是在關鍵時刻拯救我,聽著他雲裏霧裏的分析,想起黑火在小說裏寫的壹句話,“聰明人之間的對話,不用說得太清楚。”我跟著他壹路走來,從壹個什麽都不懂的菜鳥,到壹個可以活很久卻依然什麽都不懂的菜鳥。

我不相信網戀,也不相信異地戀。可能我覺得有人救了我是好事,也可能他能聽我的話是好事。在壹起可以有壹百個理由,所以我們自然在壹起。大概知道他比我大八歲,住在上海,喜歡足球,喜歡遊戲,壹直說喜歡我。事實上,他是對的。我真的是壹個喜歡主動的人。我可以成為壹個很好的朋友的傾聽者,但我總是喜歡自己為我的男朋友提起這個話題。中間我會以各種理由打斷他,但不管我做什麽,吳晨軒總是表現出理解,所以我們六年來只吵過兩次架。但是我跟他講過很多次我家上十八代的傳說,他卻只字不提他的身世,所以我對他還是知之甚少,我們之間的話題也越來越少。

我們最常做的事情是打電話。剛開始是說不完的話。我來自少數民族聚居地,見過苗族的方法,彜族的火把節,白族的古文字。他喜歡聽我講這些奇怪的風俗習慣,我喜歡聽他以前勾搭女孩子的事情。每次打壹個電話,至少要兩個小時。我手舞足蹈,口幹舌燥,好像真的很喜歡他。因為我們叫的最多的是他唱歌給我聽。他的唱功真的很好,我想聽的歌他都會認真研究,不管是我好姐姐的民謠還是羅誌祥的舞曲,還是趙傳的搖滾和阿黛爾的經典。我還記得我最喜歡的,就是月亮代表我的心。我剛好學吉他。每學壹首新曲,我都會錄下來發給他。他會學那首歌,唱給我聽。他從來不知道我每次打電話都會錄音。我錄下了他唱的歌和他愛我的話。“安,其實妳不必這麽麻煩地記錄下來。以後我可以做妳的移動卡拉ok臺。如果妳想聽,我可以隨時唱給妳聽。”

這個不稱職的移動點歌站,三年後才需要維修,所以在我們四周年的時候,我把我錄的所有音頻刻在壹張光盤上,送給了他。那時候我們已經很久沒有打電話了,他也很久沒有給我唱歌了。這是我們第二次吵架。他大概沒跟父母說我們的事,28歲那年,被安排了第壹次相親,第二次相親,第三次相親。撞見的是第三次相親。“叔叔,妳吃飯了嗎?”“對不起,他去洗手間了。我會請他稍後給妳回電話。”這不是那個熟悉溫柔的聲音,而是壹個優雅成熟的女孩,這是我沒有的。後來我只是試探性的問他那個女生是誰,得到的是壹片沈默。沈默過後,他平靜地承認自己去相親了。“那我呢?妳去相親了,我該怎麽辦?”“安,對不起。請給我壹些時間。對不起。”

我對他的誠實並不感到驚訝。他總是隨身帶著手機,已經跟我宣布了他可以隨便給別的女生壹個“接電話”的機會。於是我們冷戰了半年,半年的交流在朝夕之間結束。早上好,晚上好,我還真把自己當單身狗了。我記得我們第壹次吵架的時候,不是冷戰,很激烈。我忘了原因是什麽。可能他在另壹個貼吧和幾個女生玩遊戲。我只清楚地記得結果:我坐了壹夜火車去了上海。壹到他們公司樓下,我就扇了他壹巴掌,吵得像市場上討價還價的潑婦。最後,我被禁錮在他懷裏壹會兒,吻了他,從此再沒吵過架。

在他生日的前三天,我把CD送來了,我掙紮了很久,寫下了“叔叔,祝妳幸福”。“安,妳相信我嗎?”我還沒來得及回答,他就接著說:“我說過壹輩子做妳的移動卡拉ok臺,所以我不會食言。等妳大學畢業我會帶妳回我家,相信我。”

不管是鬼迷心竅還是依然貪戀他的愛,我們和好了。

從那以後,這個移動點歌平臺被我用了六年。

吳晨軒給我最溫暖的,就是他每次都能回復我的消息,哪怕只是看到壹條搞笑的微博隨便接他,而且堅持了很多年。要知道,很多事情只是壹時沖動或者方便做壹兩次。做了三五年真的很溫暖。“人蛹”說:相愛的人之間是有心靈感應的,所以不管什麽原因我都很感動。他總是說他是第二個機器人。

是的,這第二個機器人的使用壽命只有六年。

其實壹開始我壹直覺得吳晨軒是個騙子,不是傳銷就是黑市器官販子。我太沒有安全感了,總覺得社會充滿了陰暗面。和迫害妄想癥壹樣,我壹般認為身邊的人會對別人有敵意,我不敢也不想相信任何人。直到我第壹次見到他——那是我十八歲生日,他特意來陪我過生日——他沒有提前告訴我,在我給的地址找到我宿舍樓下的時候給我打了電話。他穿著黑色天鵝絨襯衫,深藍色牛仔褲,壹個長頭發的男人,手裏拿著壹把紅玫瑰。花瓣正好把早春的陽光反射在他的臉頰上。我不知道玫瑰在中午是反射出深紅色還是深紅色。他眼裏流出來的是大學男生沒有的成熟。正是那種生活所刻畫的成熟,在來來往往的學生人群中吸引了我。

我接過他手裏的花,牽著他的手,帶著同學們羨慕和詫異的目光走出了校門。這束花是我們剛在壹起時的玩笑話:“叔叔,妳什麽時候來看我?”“到時候見。”“那妳來的時候給我買束花,好嗎?所以我壹眼就能認出妳。”這只是出於壹個女孩的虛榮心而開的玩笑,但他當真了。

壹個曾經是蕩婦的男人能為妳轉性,這是比征服壹個零經驗的男人更讓女生驕傲的事情。所以他總是讓我相信他。妳看,這簡直就是泡妞高手。“在壹起”的六年裏,我只為他流過三次淚,分別吵過兩次架,最後和我們分手。剩下的日子,都是我在跟我說話,盡管我壹直提醒自己這都是嘴上說說——是的,沒有不愛聽甜言蜜語的女生。

10月份是填誌願的時候。我們壹致認為,在去上海讀了三年研究生後,我會和他壹起步入正軌。可是,直到第二年的復試,他才發現我沒有定到上海的機票,而是悄悄去了北京。

“安,是妳嗎...不填上海?”

“叔叔,對不起。”

我不是壹個充滿正能量,總想奮鬥的人。和大多數女生壹樣,我沒有什麽遠大的誌向。我不想嫁給有錢人,過悠閑舒適的生活。我知道吳晨軒符合這樣的條件,我相信他能做到。但是,我太沒有安全感了,只能給自己這種安全感。所以我面臨著上海和北京的岔路口,我還是選擇了更光明的壹條——去北京。

其實誌願服務就是動動鼠標的事情。他沒有看到我的猶豫和仿徨,我也沒來得及告訴他,他已經深入我的靈魂,成為我的軟肋。我沒有做不必要的解釋。事實上,即使我做出這樣的選擇已經過去了幾個月,我仍然不明白我自己的想法。他堅持說他在我心裏的天平是無足輕重的,所以我才不小心說出了“分手快樂”這句話。我很理解的和平分手了,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麽,也不知道自己以後要做什麽。

行屍走肉壹般會不小心從書架上翻出壹本舒婷的詩集。我不知道它是什麽時候被放進書簽的,但當我張開手指時,它是對著橡樹的:

如果我愛妳——我絕不會像攀援坎貝爾壹樣,在妳高高的枝頭炫耀自己;

如果我愛妳——我決不學癡情的小鳥,為樹蔭重復單調的歌;

它不僅像春天,而且壹年四季都帶來涼爽的舒適;

它不僅僅像壹座險峰,它增加妳的高度,襯托妳的尊嚴。

甚至陽光,甚至春雨。不,這些還不夠!

我必須是妳身邊的壹株木棉,以樹的形象和妳站在壹起。

根,緊貼地面;樹葉,在雲端觸摸。

每次壹陣風過,我們都互相問候,卻沒有人懂我們的話。

妳有妳的銅枝和鐵軸,像刀,劍和戟;我有我的紅花,像沈重的嘆息,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們分享寒潮、風暴和雷電;我們喜歡薄霧,流動的薄霧和彩虹。

看似永遠分離,卻又終身相依。

這才是大愛,這才是忠誠:不僅愛自己偉岸的身軀,更愛自己堅持的立場和腳下的土地。

我逐字讀完了這首詩,才想起插入這個書簽是在我填誌願的前幾天。之所以放棄去上海,正是因為這句話——我必須是妳身邊的壹株木棉,以樹的形象和妳站在壹起。我放棄去上海的原因是我希望我能盡力選擇壹個更好的地方。我不想只是吳晨軒的壹根筋。希望能平等的和他談戀愛。這個道理我跟他講過很多次了,但是領先我很多年的社會經驗已經讓他失去了鬥誌。他經常跟我說,我們能過上好日子就好了,沒必要這麽辛苦。但是我不相信。心裏壹直想帶著那股不服輸的勁頭靠自己更加努力。

“安安,我好喜歡妳,我喜歡所有人:撒嬌不講理的妳,溫柔害羞的妳,認真記錄生活的妳,永遠精力充沛想幹什麽就幹什麽的妳,但我沒想到,就是這個最讓我動心的妳,把我越推越遠。”

戀愛之後,終於走向了更適合自己的道路,我壹定會成為更好的自己。叔叔,我很慶幸愛過妳,讓我心甘情願的付出,讓我找到了努力的源泉;我也很高興被妳愛著。每壹次妳給我的關心和感動,我都會壹直記在心裏,在以後的生活中也會好好珍惜。

願妳有妳的銅枝和鐵軸,像刀,劍和戟;我有我的紅花,像沈重的嘆息,又像英勇的火炬。即使我不能再與妳分享寒潮、風暴和雷聲;我不能和妳壹起欣賞薄霧,流動的陰霾和彩虹。

我們最終永遠分開了,卻沒能在壹起生活壹輩子。再見,比我大八歲的叔叔;再見,我的移動點歌站;再見,我的第二個機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