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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離異女哭了:我不攀高不嫁低。為什麽父母要罵我要求相親?

01

“我吃過的鹽比妳吃過的還多,橋比妳走過的路還長。我們以前去過那裏。”

從小到大,經常在耳邊聽到父母這樣跟我們說,並不難。父母不斷地把他們的思想和行為模式灌輸給我們,並樂此不疲。

高舉著“我們曾經有過”的幌子,堅信自己的想法和選擇是對的,卻以愛的名義對孩子做著傷害,自己卻連這都沒有意識到。

晚上和爸爸通電話,我跟他說上次阿姨介紹的相親對象不會說話,我們兩個不合適,就單方面宣布相親失敗。

聽到這裏,電話那頭的父親立刻改變了語氣。他很生氣,吼道:妳找什麽對象?妳為什麽要求這麽高?

這次阿姨給我介紹的相親對象比我之前的男朋友高,家庭條件也挺好的。父母經營壹家早餐店,認識後對他有好感,但就是和他相處不來。

在和他的聊天中,我才知道他剛失戀不到兩個月。他每天都跟我說他的前女友,還有家裏的壹些零零碎碎。他負能量爆棚,還是沒有走出失戀的陰影。他真的把我當成了他的知己。

我試著和他相處的那段時間,暗示他出去約會兩次,他都拒絕了。另外,他太男性化了,我不喜歡。那樣的話,我就不想繼續和他說話了。

我們的父母總說這樣做是為我們好,但無論是愛情還是婚姻,參與者和受益者永遠是我們,酸甜苦辣只有我們自己才能感受到。

為了結婚而結婚的人到底想要什麽?和壹個相處不來的人結婚,生活真的會比壹個人高質量的單身生活更幸福,更豐富多彩嗎?面對父母給予的這種“無法接受的愛”,我們該怎麽辦?

02

“說實話,我真的不想天天出去相親,也不想為了這個話題和父母壹直吵架。我能理解他們的焦慮,但我真的希望他們能理解我的想法。

我想和兩情相悅的人結婚,而不是隨便找個條件差不多的人壹起生活,我就隨便給別人看。我需要的是高質量的婚姻生活。"

在上壹次失敗的婚姻結束後不到壹年半,黃麗娟的父母再次為她安排了壹次相親。從最初的合作到現在的恐懼,黃麗娟被父母的行為弄得很痛苦。

黃麗娟在她父母眼裏壹直是個好女孩,她從來沒有背叛過他們。黃麗娟的順從來自於她對父母的理解,知道他們為這個家吃了很多苦。

但正是這種對父母無底線的順從讓黃麗娟有著糟糕的婚姻史。痛苦的婚姻生活使黃麗娟對父母充滿怨恨,同時他對婚姻也更加謹慎。

早在聽從父母的相親安排之前,黃麗娟也談過兩次戀愛,但都無果而終。

第壹個男朋友分手是因為他們剛出校門,選擇不同。第二個男朋友分手的原因壹方面是性格不合,另壹方面是對方父母不同意不喜歡她這個未來的兒媳婦。

後來,黃麗娟聽從父母的相親安排,和前夫相處不到半年就結婚了。

黃麗娟的前夫,家庭條件中等,在鎮上有房子,老家的房子正好趕上拆遷(兩人當時著急把婚辦了,就是聽了前夫母親的話,多套了拆遷房),前夫在工地開挖掘機。李娟的父母看她婆家條件不錯,就想盡辦法撮合他們在壹起。

雖然我們相處融洽,但李娟發現了前夫的壹些壞習慣:懶惰、脾氣暴躁、優柔寡斷...但是看到父母對前夫很滿意,就同意了這段婚姻。

然而,當李娟生下第二個孩子時,她的前夫欺騙了她,並與建築工地上的另壹個女人發生了關系。他們還同居過,後來她前夫用冷暴力逼她離婚。

受不了這種壓抑痛苦的婚姻生活,李娟主動提出離婚,把孩子留給前夫家,自己合租壹套房子。

我以為是幸福生活的開始,沒想到是噩夢的開始。

03

“我真的不理解我媽媽。當別人給我介紹比我小的相親對象時,我總是要壹遍又壹遍地問對方是否在意我的年齡。就這麽不如我的年齡?”

本來,李娟結婚比同齡人晚,現在她已經36歲了。現在她已經成了大齡離婚女。為她的第二次婚姻找到壹個滿意的對象是非常困難的,她的父母也為此非常焦慮。

所以每當他們認為可以交談,可以相處的時候,如果李娟不同意,他們壹定會在家裏給她臉色看。

“我不攀高不嫁低,對相親的要求也不高。希望對方能把我放在心上,真誠坦誠,人品好,經濟基礎相差不大。”

“我不知道妳到底想找什麽樣的對象,但是就妳剛才說的相親條件來說,是很苛刻的。妳真的不打算再結婚了嗎?要不要在妳親戚家看壹個我和妳爸的笑話?”

母親的話讓李娟有點難以理解。她是如何把她的婚姻和他們的面子問題聯系起來的?歸根結底,妳的相親要求也是基於妳自己的幸福。為什麽要罵妳的相親要求?

上次,李娟的壹個遠房親戚給她介紹了壹個相親對象,更別提對方的年齡了。他和前妻有壹個兒子,說後媽難纏,孩子問題必然影響他們第二次婚姻生活的質量。

再說說他吧。算上相親,兩人總見面三次。每次沒見面都說請他們吃壹次飯,買單的時候都要求AA制。有壹次,李娟付了帳。

李娟真的不敢想,和壹個摳門又帶孩子的人生活在壹起的場景會比她上壹段婚姻更痛苦。

還有壹個相親對象,是我最近幾天才認識的,是家裏人介紹的。還沒見過面,只是互相加了聯系方式。

剛加完聯系方式,對方就主動聯系了李娟,簡單聊了幾句。之後李娟也主動給他發了信息,對方也很熱情的回復了,然後就沒有了。

本來,李娟已經對相親失去了興趣,看到對方不主動聯系自己,就不再聯系了。

“說實話,我不是獨身主義者。我也希望遇到那個真正對我好的男人,有壹個溫暖的家,但我也做好了孤獨終老的準備,因為我真的很累。”

04

也許在李娟父母眼裏,女兒年紀大了,還沒找到婆家,就會被人在背後說閑話。況且她36歲了,還是第二次結婚,不應該挑三揀四。婚姻不僅僅是生活在壹起。

俗話說,瞎貓碰上死老鼠,他們考慮的是女兒相親安排的數量,而女兒考慮的是相親的質量,因為她心裏需要的是兩情相悅,而不是湊合的感情。

它說觀念的沖突是李娟的父母無法釋懷和理解的。如果他們能發自內心地理解李娟的選擇,而不是以愛的名義要求她,“道德綁架”她,他們之間就不會有爭吵。

同時,作為壹個孩子,壹定要明白壹件事:婚姻不是為了父母,而是為了自己。面對父母的催婚,妳可能會厭煩、焦慮、抗拒,但壹定不能讓這些負面情緒影響妳的選擇。

想起周先生郭萍曾經說過的話:

“在世界上所有的責任中,最根本的責任是真正做自己,活出自己獨特的個性和價值。”

不攀高不嫁低,仔細算算自己想要什麽,知道自己還年輕,努力提升自己。如果花開了,蜜蜂蝴蝶來了,就會有優秀的人等著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