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妳的稿費收入每次不超過4000元(含4000元),扣除800元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如果每次從版稅收入中超過4000元,扣除20%的費用,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稿費收入計算應納個人所得稅時,比例稅率為20%,並給予適當優惠,減征30%的應納稅額。
計算方法:
1.如果妳每次版稅收入不超過40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稿酬所得-800)*20%*(1-30%)
2.妳每次版稅收入超過40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稿酬所得*(1-20%)]* 20% *(1-30%)
每次稿費收入不足800元的,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5.但值得註意的是,要區分“每次”的概念。
比如妳的同壹個作品出版或者分期出版(也就是妳出版壹個作品,出版社分期付給妳版稅),妳就要把它們合並起來,壹次性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