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申請國家賠償788萬余元壹事,張智超告訴界面新聞,雖然看起來是壹筆巨款,但他相信沒有人願意拿15的青春去交換。據張智超說,由於在獄中長期勞動和縫紉機工作,他的頸椎和腰椎都變形了。出獄後,他暈倒過兩次,目前仍在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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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智超評論
2005年6月65438+10月10日淩晨,山東省臨沭縣第二中學壹名女生在學校突然失蹤。壹個月後,女孩的屍體在學校壹個男生的洗漱間被發現。臨沭縣公安局調查後認定,年齡在16歲以下的高壹學生張智超強奸殺人。2006年3月,張智超因強奸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張智超的同學王光超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張智超堅稱他在服刑期間是無辜的。申訴多次被駁回後,20111年6月6日,最高法經審查作出再審決定,認定被告人張某超強奸致人死亡、另壹被告人王某超包庇的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之間存在矛盾,指令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此案。
張智超案再審代理律師王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審決定,關鍵在於本案存在諸多疑點。這種情況下,不僅物證匱乏,口供自相矛盾,而且證據存在各種漏洞。而且,在偵查階段,張智超是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作出有罪供述的。
6次延期後,2019年2月5日,張智超強奸殺人案再審案件在淄博中院開庭審理。公訴方山東省檢察院在庭審中表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建議山東高院依法宣判張智超無罪。
2020年6月65438+10月65438+3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張智超案在淄博中院進行再審宣判,撤銷臨淄中院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宣告張智超、王廣超無罪。
北夜新視界——被關押15年後,無罪釋放,張智超申請780萬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