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廣告費和業務招待費
企業與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屬於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最高不超過當年收入的千分之五。需要註意的是,業務招待費的比例是60%和千分之五,取最低者作為扣除部分。除另有規定外,符合條件的廣告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收入的65,438+05%,予以允許。
(二)案例分析
某商品生產企業去年實現商品銷售收入3000萬元,收到捐贈收入200萬元,轉讓商標所有權收入400萬元,債務利息收入60萬元。某企業去年廣告費250萬,業務推廣費90萬。企業可以從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中稅前扣除多少萬元?
分析:
1,本題主要考察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的知識點。
2.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扣除限額的計算基數:銷售收入= 3000萬元。
3.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稅前可扣除限額= 3000 * 15% = 450萬元。
4.由於實際廣告費和業務推廣費分別= 250+90 = 340萬元。
5.沒有超過扣除限額,所以可以扣除340萬元的廣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