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者範圍不同。總的來說,警察的範圍還是比較廣的。最廣義的警察包括人民警察和武裝警察。狹義的警察,也就是大家通常認為的警察,包括公安、司法、監獄、國家安全等方面的警察。這些警車可以塗上警察字樣。除了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部門、國家安全部門都配備了警車。在外觀上,壹般在介紹的封面上噴塗藍色中文或英文的“警察”字樣,而在側面則區分“公安”、“法院”、“司法”。
2.治安,屬於警察的範疇之壹,涵蓋面很廣。包括公安局管轄的刑警、治安警、交警、森林公安等警力。看守所屬於公安局。這些部門的警車可以塗上公安字樣,即警察指人,“公安”指單位,公安的車牌壹般是省簡稱+市代碼+四位數+“警”。比如“京A085警”就是北京公安系統的警車。警服的臂章上是大字“警”,下面是小字“公安”。
公安機關的警種分類如下:
1,公安民警。預防、發現和制止違法犯罪;維護公共場所的公共秩序;管理特殊行業;管理危險品;處理壹般違法案件等。
2.戶籍警察。管理戶籍,包括戶口登記、戶口遷移,以及與身份證相關的管理問題;
3.刑偵警察。主要任務是調查刑事案件;
4.交警。指揮交通;預防和處理違章和交通事故;管理車輛和司機;
5.巡邏警察。這種警察有的地方是和交警合並的,叫巡警隊。巡邏警察設定的目標是“壹警多用,壹警多用”,所以巡邏警察的任務範圍很廣。巡邏警察以巡邏的形式執行任務。另外,防暴警察屬於這種警察,有的地區叫“巡邏防暴警察”;
6.外事警察。聯系通常是與指出移民問題的警察。平時這個公民申請出境通行證,個人護照,管理。
7.經濟犯罪調查警察。主要任務是查處經濟案件;
8、公共* * *信息網絡安全監管職業警察。監控互聯網,打擊網絡犯罪;
9.緝毒警察。負責毒品犯罪的偵查工作;
10,警督。監督警察內部紀律的特警,被稱為“警察中的警察”、“警察中的警察”;
11,監獄警察。是看守所的管理民警;
12,科技警察。由於我國體制的特殊性,公安部門負責技術研發的人員也稱為警察,但其正式名稱前應冠以“專業技術”二字;
13,公安法醫。有些從事法醫勘驗的法醫是公安部門的編制成員,有警銜,也算警察。
綜上所述,警察是職業,公安是職能,職能就是職責和職能。公安是指維護治安安全的部門,我們實地看到的公安局、派出所也屬於公安部門。所有警車都將印有“警察”字樣。通常警車的車頭會印上“警察”二字。我們從前面也可以看到這是壹輛警車。除了“警察”二字,車的側面還會印上“公安”二字。也是因為公安部門是警察的壹個分支,可以印上“公安”字樣,更直觀的區分警察部門。
法律依據:
《警車管理條例》第四條
警車應當采用全國統壹的外觀標準。
警車外觀標準為白底,由專用圖形、車徽、編號、漢字“警”、部門中文簡稱、英文“警”組成。各元素的形狀、顏色、規格、位置、字體、字號、材質應符合《警車外觀塗裝規範》、《塗裝用固定色漆》等行業標準。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管理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等部門分別簡稱為“公安”、“國家安全”、“司法”、“法院”、“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