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防疫條例》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為了建立動物疫情隔離墻,條例增加了動物運輸管理專章,規定了動物入省查驗的規定,並特別明確,運輸過程中無正當理由不得出售、交換、運輸生豬。對規範養犬等動物防疫領域作出規定。動物防疫不僅關系到公眾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