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纏足的女子不能長途跋涉,也不能幹重體力活,只能呆在家裏,做些針線繡腦的家務;而男性因為女性不能出門,可以放心的在外工作。纏足是壹種陋習,包起來的腳很醜,沒有人性,但那時候不壹樣。古時候小腳叫三寸金蓮,女人的腳越小越好,越漂亮,真的是壹種病態的審美。再聽他們講講小時候纏足的痛苦。五六歲的時候,骨頭還嫩,把腳摔斷了包起來。真的是淚啊!到了這個年紀,他們回想起來還是會覺得痛苦,這種痛苦伴隨了他們壹生。
小時候我們村有個90歲的老奶奶。她小時候也裹過腳,以至於現在腳嚴重畸形。她說小時候父母讓她包的。那麽古代為什麽要纏足呢?我認為有三個原因。是南唐皇後李煜造成的。李煜是壹個無能的皇帝。因為興國無望,他每天借酒消愁。喝多了就吟詩作賦,與嬪妃宮女關系混亂。他似乎知道自己註定亡國,於是打算幸福地度過余生。這樣的審美觀真的讓人無法理解!這種違背自然、違背健康,建立在摧殘女性身體基礎上的“美”,是對真正美的極端扭曲和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