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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和別人爭論。別人和我爭論我鄙視這句話是誰的詩?

這是英國詩人瓦特·蘭德(1775-1864)的詩《生與死》。

蘭德出生於貴族家庭,個性很強,熱愛自然、兒童和藝術,追求語言的簡潔和韻律,與當時的桂冠詩人華茲華斯是同時代的。但是蘭德在他那個時代並不是壹個很有名望和地位的詩人。

他的這首短詩,描述了他晚年的心態:熱愛自然,熱愛藝術,不與人爭,用生命之火取暖。這是詩人1850年寫的,當時他75歲,已經見過人生的壹切。

這首詩有許多翻譯版本,但江洋先生的翻譯應該是最生動的。

江洋先生的翻譯如下:

我不和任何人爭論,

我不在乎和誰打架;

我熱愛自然,

其次,藝術;

我的手在炙烤生命之火取暖;

火熄滅了,

我也準備走了。

原文如下:

生與死

我不與任何人爭鬥;

因為沒有壹個值得我爭鬥;

我熱愛大自然,

僅次於自然的是藝術。

我在生命之火前溫暖了雙手;

它會下沈,

我準備好離開了。

江洋非常喜歡英國詩人蘭德的這首詩,這首詩的譯文廣為流傳。

壹個原因是江洋在晚年用它作為江洋散文的序跋。另壹個原因是,這首詩表現了壹種自尊自足的人生追求,這與江洋隱於塵世喧囂、淡泊名利的人生態度正好吻合。綜合起來,它增加了這個翻譯作品的欣賞性。

擴展數據:

在老子的《道德經》中,也有和這句話類似的表述,就是夫才不爭,所以天下不能與他爭。

整句是:“我不見我自己,所以我知道;不證自明,所以顯而易見;不自割,有功德;不自滿;這麽久;夫不爭,天下不能與之爭。”

大意是:不表現自己,就能脫穎而出;不是自以為是,而是可以被認可;與其吹噓邀功,不如建功立業;不要自負,這才是長久之計。全世界沒人能和他爭,因為他不和別人爭。

這段話充分體現了老子“弱勝強”的哲學思想。老子所謂的“不爭”,不是放棄壹切,而是靠不爭而戰無不勝。後世流傳的“糊塗難改”、“吃虧是福”的思想體系,與老子所謂的“不爭之德”不無關系。

老子的“不爭”不是被動地讓人什麽都不做,而是說任何事物都有自己存在和發展的規律。當妳掌握了萬物的生滅規律——也就是當妳有了審時度勢的智慧,這個時候妳就不用爭論了,只要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去做事,決定權就在妳手裏了。

太強是摧毀心靈的第壹殺手。不爭,就是不要因為自己的欲望,執著於自己的內心而去爭取。

真正有實力有能力的人,不需要和別人爭論,按照事物發展的規律紮紮實實做事,得到自己應得的。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_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