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工作,1982,
1985 11曾任梅嶺派出所社區民警,現任揚州市公安局未央公安分局副政委、友誼社區民警。
2007年6月,被省人事廳、省公安廳表彰為全省公安系統先進個人。
5438年6月+2007年2月,被評為揚州市“十大愛民警察”,榮立三等功。
2008年9月13日被授予“全省公安機關愛民模範”,榮立壹等功。
2009年2月,揚州市局下發《關於向許同誌學習的決定》(局發〔2009〕36號),號召全市民警向許同誌先進事跡學習。
2009年5月,榮獲全國五壹勞動獎章,被授予全國公安局“壹級英模”,被任命為未央區公安分局副政委。
許先後被授予揚州市人民滿意警察、揚州市十大勤政廉政先進個人、全省“春風行動”先進典型、全省公安機關愛民模範、全國公安系統壹級英雄模範等榮譽稱號。
許,男,漢族,6月出生,1963,中共黨員,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未央分局副政委。?
許用愛溫暖需要關愛的家庭,盡自己所能幫助需要幫助的人,在生活中傳遞溫暖和愛的力量。20年來,結對幫扶15個家庭,累計捐款超過65438+萬元。?
2009年,79歲的貧困孤寡老人許臨死前在病歷上寫了壹封遺書,把自己住的房子和壹生攢下的2萬元低保全部留給了許。謝謝?13年“養子”的關心與呵護。第二天,許將老人的畢生積蓄捐給了老人居住的社區,並成立了社區關愛基金。“遺囑寫在病歷上”成了壹個膾炙人口的故事。?
許不僅是孤寡老人的養子,也是女孩露露和失足青年的養父。?2001年,露露的媽媽因病去世,繼父因犯罪被捕判刑,她成了壹個無助可憐的孩子。得知這壹情況後,許主動承擔起撫養露露的責任,當了9年的“代孕父親”。小曾,壹個失足的年輕人,因搶劫被判刑。回來後找工作碰壁,情緒很低落。因為絕望,他甚至試圖割腕。在許的感召下,不僅走上了正道,結了婚,還努力回報社會,將自己心愛的藏品拍賣,作為“溫暖基金”捐給市紅十字會。
“雖然我不富裕,但看到別人有困難,我總是想幫助他們。”許用大愛溫暖著身邊的人。2007年,居民和母親相繼病逝,留下妻子高和壹對剛滿10、還在上小學的雙胞胎兒子。這個家庭負債累累。許得知後,動員社會各界捐款65438萬余元,送到高家中。2009年,許得知5歲的孩子小王患有“神經母細胞瘤”。他全身疼痛,無法站立或行走,他的家庭陷入困境。他牽頭組織募捐,* * *籌集資金65438+萬余元,解決了孩子的手術費用。?
許榮獲全國五壹勞動獎章,榮獲全國公安系統壹級英雄模範、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等榮譽稱號,分別榮獲1個人壹等功、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