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在家屬的強烈要求下,她被轉到縣醫院搶救,但還是沒能保住女孩的生命。
但女孩的母親和老師並不認同這種說法,因為女孩在救護車裏腿還在發抖,所以她認為女孩還有生命體征。
1.鹽城市濱海縣壹名大三女生在教室內突然暈倒,被送往當地衛生院急救,並打電話到縣人民醫院。這件事發生在去年。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壹名大三女生突然暈倒在教室裏。老師和同學迅速將女孩送往當地衛生院急救,並撥打縣人民醫院急救電話120。
女孩的母親接到了衛生院的電話,說孩子情況很不好,要送到縣人民醫院搶救。
女孩的母親趕到衛生院時,縣人民醫院的醫生也在搶救,告訴女孩已經沒有生命體征了。當時衛生院的醫生說送縣醫院試試。
女孩的母親、女孩和學校領導、老師隨救護車去了縣人民醫院。在車上,女孩戴著氧氣罩,腿還在抖。當她到達目的地時,她發現他們已經把女孩送到了殯儀館。女孩母親很生氣,學校領導和老師強烈要求送人民醫院。
在縣人民醫院,女孩再次被搶救過來。不幸的是,女孩沒有獲救。女孩當時被存放在殯儀館。因為沒有死亡證明,作為母親最大的遺憾就是孩子死於什麽。
2.官方回應是,女孩在上120救護車前,已經沒有生命體征。這樣做是為了安慰她的家人,女孩的母親無法接受官方的回應。她覺得女孩還有生命體征,就直接派人去殯儀館,很不合理,殯儀館不接受。殯儀館說沒有死亡證明。
官方解釋:女孩為了給家人壹個心理安慰,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征。因家人多次哭鬧不肯下車,醫院答應將她的家人送到縣人民醫院搶救。整個救援過程符合規定。
這個女生也很可憐。她突然昏倒在教室裏。原因是什麽?如果送去醫院沒有及時搶救,人命怎麽可能是兒戲?生是生,死是死。這樣做還允許心理安慰嗎?女孩母親認為120救護車延誤了救援,錯過了救人的時間。妳怎麽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