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同學不喜歡公布成績排名,覺得自己讀研究生也逃不出成績排名的尷尬。他們認為,學生應該有權決定是否公布自己的成績,是否向不特定的人公布自己的成績,不應該未經他們同意就公布。也有同學認為,從學校的角度來說,公布分數就是公布獎學金,但公布的範圍應該是在公布的學生中,而不是全校。甚至有同學分析了隱私權的性質,認為隱私權是人的壹項重要權利,學生不能隨便公布成績,這確實侵犯了學生的隱私權。
當然,也有同學認為不違法,雖然合理與否值得討論,但只要不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當事人名譽,就不構成違法;學校要排名公布,因為優勝劣汰存在於社會本身,我們要學會在競爭中生存,敢於面對現實。
隱私是私人生活中不想要的信息,也稱為生活秘密。隱私權是自然人對自己隱私的支配權,即保持私人生活私密性的權利,包括對個人信息和生活信息的支配權和保密權。在中國,隱私權受到間接保護。比如,個人隱私雖然在《民法通則》中沒有明確規定為壹項權利,但作為公民的壹項民事權利,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然而,目前對於某些信息是否屬於他人的私人信息存在分歧,例如,學生的考試成績。雖然公布成績在客觀上可以激勵學生努力學習,但是給學生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尤其是成績不好的同學,他們顯然不想讓別人知道。公布成績會對他們的精神造成壹些傷害。學生成績是否公布,應該由學生自己審批。如果學生不想發表,就不應該發表。當然,為了監督或者增加透明度,可以規定在壹定條件下他人可以要求知道自己的成績,這個條件應該是合理合法的。
同時,個人權利必然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如果以該成果為標準進行某種鑒定,對權利人的利益具有重大意義,因此應當本著公平、公開的原則予以公布。此外,學生有放棄隱私權保護的權利。如果他們同意發表,他們就可以發表這些學生的成果,哪怕是不完整的報告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