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師能否調查個人信息如下:
(1)憑案件受理通知書,律師可調取對方個人戶籍信息;
(2)律師可以自行調查取證,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三)律師應當對其委托人和他人在執業活動中不願意披露的相關信息和資料予以保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
受委托的律師可以根據案件需要,申請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二、律師的義務是什麽?
1.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2、擔任法律顧問、訴訟代理人、刑事辯護人、非訴訟代理人,參與調解和仲裁,解答法律咨詢,撰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