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監獄很不壹樣。他們穿的不壹樣,監獄穿的更漂亮。看守所全部由地方財政承擔,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不從事勞動,沒有收入。所以由於各地經濟條件不同,雖然菜品不同,但普遍較差,多為水煮素菜,葷菜很少。但是,監獄裏的犯人會通過勞動創造經濟價值。所以有補貼或者微薄的收入,收上來的飯菜整體質量比看守所大大提高,葷菜很常見。各方面都不壹樣,也給他們造成了不同的心理壓力。
看守所和監獄的主要區別是:1,主要是在押人員不同。2.主管部門不壹樣。3、主要針對任務和職責的不同。看守所是公安局管理下的臨時關押人的地方,或者是被判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呆的地方。監獄由司法局管理,是服刑人員判刑後服刑的地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二條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根據《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在監獄執行刑罰。
法律面前,我們都是平等的,所以我們必須遵守法律,做壹個合格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