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護膚品不宜混用?
1,會發生化學反應的成分不要混在壹起。
a、兩種pH取向不同的成分不能疊加。
b、含A酸的嫩膚產品應避免混入凝膠凍膜產品,這會抵消前者。
c、避免使用含有水楊酸、乙醇、維生素A成分的產品,會造成過度去角質和敏感。
2.不同產品的護膚步驟是重復的,不能混用。
日系產品和歐系護膚品差別很大,可以混搭混搭,但是要保證混搭的產品壹定不能造成重復的護膚步驟。因為這樣容易造成過度清潔,角質層受傷後,皮膚就失去了壹個天然的“紗門”。
其實大部分歐洲品牌都是用洗面奶+乳液來完成清潔步驟,其水有二次清潔的能力,而日本品牌大多是卸妝油+洗面奶,乳液只負責補水保濕。如果妳壹開始用的是卸妝油+洗面奶,這款洗面奶已經有深層清潔的功能了,但是後來妳換了另壹款有清潔皮質功能的乳液,相當於三倍的努力。
3.功能過載的產品不宜混搭。
功效相近的產品無論屬於哪個品牌,其營養成分和工作原理都是相似的,大部分品牌的主力品牌都含有高濃度的成分。因此,功效相近的產品混合使用,唯壹的作用就是由於功能的疊加而使營養過剩,而由於皮膚的吸收能力有限,只能造成營養的浪費,甚至可能造成皮膚排斥。
4、深層清潔和去角質產品壹定不能同時使用。
深層清潔產品不僅能清潔毛孔垃圾,還能清潔廢角質,去角質產品是去除廢角質的最佳選擇。兩種去角質功能相同的產品千萬不要壹起用,最好每兩周用壹次。
5、不能同時使用多種“酸性”護膚品。
酸性成分的主要作用也是去角質,所以除非平時不做額外的去角質護理,護膚品含酸少,否則不能用含酸性成分的護膚品。
6.精華不要疊加太多。
俗話說精華液濃縮,所以精華液的營養還是很高的。所以,除非妳的皮膚已經老化到需要大量營養補充的地步,否則在平時的護理中是不能使用不同的精華液的。即使妳有這樣的皮膚需求,也要分早晚使用。什麽都太多了,用了太多精華,不能被皮膚吸收,所以還是浪費!
哪些成分壹定不能疊加?
1,高濃度煙酰胺,不建議與果酸(AHA)、水楊酸、高濃度VC重疊;
2.水楊酸類產品不建議疊加果酸(AHA)和維生素A醇(視黃醇)。因為脫皮作用太強,容易損傷皮膚。
應該用精華或者其他護膚品,不要為了疊而疊。不用做全套護膚步驟。只用兩三個產品就可以做好清潔保濕防曬,防曬也算是最有效的抗氧化手段了。
煙酰胺精華可以和煙酰胺霜疊加嗎?
比如壹套玉蘭油,白瓶精華+紅瓶面霜,只要皮膚耐受,都可以疊加。
煙酰胺和玻尿酸可以壹起用嗎?
?煙酰胺和透明質酸可以壹起使用。煙酰胺用於皮膚美白,玻尿酸用於補水保濕。從功效上來說,煙酰胺和玻尿酸各有各的作用,可以搭配使用,不影響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