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戶籍規定,隨父未婚子女需要出具親子鑒定,隨母未婚子女不需要相關親子鑒定。具體記賬流程如下:
1,村委會或居委會出具的未婚生育證明。
2、父親或母親向派出所提交書面申請。
3.提供父親或母親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非婚生子女須出具親子鑒定證明,由公安機關指定的鑒定機構出具)。
二、上海戶口親子鑒定流程
1.身份證明文件:比如身份證、戶口本、嬰兒出生證。沒有這種證明,需要向鄉級以上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派出所申請鑒定證明。
2、孩子及家長到司法鑒定中心取血參與鑒定,並完成身份核實工作。主要是核實身份證明,留指紋,拍照。
3.如果鑒定人不方便去辦公室,司法鑒定人會根據實際情況上門取樣核實身份。
第三,沒有結婚證要關註孩子的戶口。
1.孩子隨父或隨母回家是自願的。孩子和誰在壹起?需要兩個人協商。
2.子女在外地出生的,還需提供父親或母親所在單位的證明或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證明。
3.跟孩子的戶籍和房子沒有關系。只要能提供相關證明,就可以入戶口。如果只有房子沒有戶口,就不能給孩子落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