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屆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
補貼標準:本科1,碩士3萬,博士1。
申請條件:畢業後壹年內(留學回國人員和外籍人才,放寬至畢業後五年),在杭州市用人單位就業或創業,按規定繳納社保。首次生活補助應在杭州連續參保6個月(不含補繳)後申請;第二筆只有在杭州社保連續參保1年(不含補繳)才能申請。
2.應屆大學生房租補貼
補貼標準:每戶每年發放1,000元,分兩期發放,可連續發放三年。期滿後收入低於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以繼續享受,最長不超過三年。
申請條件:畢業後壹年內在杭州用人單位就業或創業,按規定繳納社保。在杭州連續參保6個月(不含補繳)才能申請首次租房補貼;續保補貼應在杭州市用人單位社保連續參保(不含補繳)滿6個月後,領取最後壹次補貼後申請。
3.大學畢業生畢業後5年內的生活補貼。
補貼標準:本科1萬,碩士3萬,博士5萬。
申請條件:畢業後5年內在杭州某用人單位工作或創業,在杭州繳納社保首月必須在畢業後5年內。申請時社保必須連續繳納滿壹年(不含補繳)。
節約儲金政策:
高技能人才壹次性獎勵
補貼標準:取得高級工程師、技師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分別給予2000元、5000元補貼,取得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三年內每月給予1000元補貼。
應用條件:
從+0,2021,1(含)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規定連續繳納社保(不含補繳)6個月及以上(取證時必須在臨平區參保,以簽證時間為準);
申請人參加鑒定(認定)並取得證書的程序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法律依據:
杭州市新引進高等教育畢業生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第五條申請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畢業時間在20111.2(含)之後(從學歷證書規定的時間開始算起。其中,留學回國人員從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證書規定的畢業日期開始,下同)。
3.畢業後壹年內,在我市用人單位就業或自主創業。
4.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第六條補助標準:碩士研究生2萬元,博士研究生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