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進入考區後,考生應袖手旁觀車輛駕駛室門並向考官報告:考官好,考生正在報考科目三考試。考官向考生發出考試口令:請準備上車。
2.考生應從車輛駕駛室開始,按“左-後-右-前-左”逆時針方向繞車輛壹圈,仔細檢查車輛及安全狀況,然後回原位報告:檢查完畢。考官向考生發出指令:上車。
3.考生聽到指令後,必須在開門前觀察後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後開門上車。上車時,右腿要先進入駕駛室,坐下後擡起左腿。
考官要檢查考生上車前是否觀察了解車輛周邊環境,排除道路周邊交通安全隱患,檢查車輛外觀、胎壓和上車過程。
在被檢查者巡視車輛並返回駕駛室門報告檢查完成的過程中,檢查者應仔細觀察被檢查者的舉止、走路、眼神、言語表情等。,並確定其身體和生理狀況無異常,才向考生發出“請上車”口令。如發現異常,應及時中止檢查。
第二,開始:
1.考生在啟動發動機前,應關閉車門,調整駕駛座、後視鏡,檢查儀表,系好安全帶,啟動發動機後報告“準備就緒”。考官確定安全後,要向考生發出指令:開始。
2.考官認可後,踩離合,掛壹檔,開左燈,按喇叭,看左鏡,松開剎車。如果後面有車,可以直行壹段時間再並線。如果沒有車,就向左並線,然後直走。起步時做到“壹踩離合,二換擋,三轉彎,四按喇叭,五看後視鏡,六松剎車,慢慢擡離合,輕加油;轉二檔。”
直到考官發出開始指令,考生才能開始。
考試開始時,考官要重點測試考生出發前的交通安全意識發展情況,註意觀察考生出發前的行為是否符合項目要求,及時發現並糾正考生出發前未系好安全帶、後視鏡調節不當、剎車壓力不足無法出發、出發前車門未關好、未通過後視鏡轉向左側、左後方觀察交通情況等行為。
三、直線:
考直線駕駛時,考官應根據道路交通情況發出“直線駕駛”指令,以考察考生在駕駛時能否保持車輛直線行駛,註意力是否均勻分布。
考生在直線行駛的過程中要保證跟車的安全速度和距離,了解汽車的行駛速度,註意路況,采取相應的措施。不能有左右搖擺和方向不穩的現象。
根據路況,換擋。壹般三檔到四檔就夠了。如果路況比較理想,可以加到五檔,但是記住,壹定要控制好車速,不要超過50。村莊、學校、人行橫道、公交車站壹定要減速!如果是三檔,松開油門就行了。如果是四擋或者五擋,輕踩剎車就好了。而且,只要記得每隔20秒看壹下左右後視鏡就行,不然不嚴格會被扣10分。
升檔標誌:壹升二(10km);兩升三(20公裏);三升四(30公裏);四升五(40公裏)。
降檔標誌:五減四(30km)、四減三(25km)、三減二(20km)、二減壹(10km)。
第四,變道:
當測試車輛在同方向兩條以上機動車道上行駛時,測試人員應根據道路交通情況發出“變道”指令。考生在執行變道指令時,應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路況,觀察動作應合理有效。
考官要註意考生視線轉移的合理性,重點培養考生變道時的安全意識。
五、通過路口:
當車輛遇到前方路口時,考官應在距離路口150米處向考生發出“過路口”的指令。考生應當了解和掌握先行的權利和義務,並在駕駛車輛時準確運用。記得紅燈停車時先拉手剎,再回到空擋。通過路口時,考生要減速,鳴喇叭,做明顯的側頭動作,以準確觀察周圍情況。
考核考生過路口時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自覺性和安全性,觀察考生過路口前減速和觀察的駕駛能力。
六、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
當車輛在行駛中遇到人行道、學校區域或公交站牌時,考官會向考生發出“穿越人行橫道”、“穿越學校區域”、“穿越公交車站”三個指令,距離上述地點150米。考生在執行上述三條指令時,要放慢速度,鳴響信號,做左右觀察動作。以防行人穿越人行橫道。考生應嚴格執行安全駕駛原則,做到註意力的均勻分布和視線的合理轉移。
檢查考生在上述路段行駛時是否減速並觀察左右,特別是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時是否停車讓行,觀察考生註意力是否分布均勻,視線是否合理轉移。
七、會議:
當車輛行駛在無中央隔離帶、無中央線的道路上時,考官會發出“會車”指令,考生應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做到文明禮讓駕駛。在相互超車的過程中,保持橫向安全距離。
考察考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文明駕駛和禮讓的職業道德、在互讓過程中判斷雙方車輛橫向安全距離的技能。
八、超車:
車輛行駛時,前方車輛低速行駛時,道路狀況良好時,考官會發出“超車”指令。考生要通過內外後視鏡觀察後方和左側的交通情況,準確選擇超車時機和超車與被超車的安全距離,確保安全超車。
檢查考生在超車過程中能否合理轉移視線,符合要求,安全駕駛。
九、轉身:
當測試路段前方有掉頭標誌時,考官應充分觀察對面車道迎面而來的車流,及時發出“掉頭”指令。考生應當從安全駕駛的原則出發,準確選擇掉頭的時機和位置,不得在掉頭期間妨礙其他正常行駛的車輛和行人通行。
看到掉頭標誌記得打左轉向燈(規則是100米到50米範圍內開燈,宜早不宜遲)。調頭前減速降檔至壹檔,註意左鏡觀察後車況,註意對面車況,註意不要搶線。如果車道窄,可以右打,然後左殺,這樣就不會撞到路緣了。轉過身後,向右返回。
重點看考生是否選擇了合適的時間和地點轉身。
十、靠邊停車:
1.考官在完成規定的考試項目後,發出“靠邊停車”的指令。考生聽到指令後準備停車時,必須打開右燈,看右後視鏡(必須有明顯的搖頭動作,否則會被誤認為沒看後視鏡),觀察周圍環境,確定停車位置。停車後,車輛與道路右側邊緣線或人行道邊緣的距離應符合規定要求。
2.停車後,先拉手剎,再回到空檔,轉向燈恢復正常,關閉發動機。在車內開門前,先看左後視鏡(做側頭動作),觀察後方和左側的交通狀況,然後推門下車。下車後,關上車門。夜間在路邊停車時,關閉大燈,開啟警示燈,並做好安全防護措施,避免發生事故。
檢查考生在停車過程中是否有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停車規定的行為,檢查考生停車前視線是否合理轉移,檢查考生在停車過程中的操作技能是否符合要求。
十壹、夜間駕駛:
考核夜間駕駛時,主要是考核考生能否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夜間駕駛時能否正確開啟和使用燈光。
考生應熟練掌握夜間駕駛的相關法律法規,掌握正確開啟和使用燈光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