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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有權利增加電費嗎?

物業公司不能高價賣電。小區物業高價收電費是違法的。

不合法。物業管理區域內,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向最終用戶收取相關費用。物業服務企業接受委托收取前款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如果是企業請的物業,可以收電費,但不能額外收費。

小區物業收的水電費,不能收更高的價格。物業公司需要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收取水電費。代有關部門收取的水、電、氣(煤)、維修基金、租金不征收增值稅,其代理業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征收增值稅。

小區物業加價收取水電費是違法行為,業主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這種行為。《電力法》規定,任何單位不得超越電價管理權限制定電價。供電企業不得擅自改變電價。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壹條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五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六條物業服務企業承接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委員會辦理物業驗收手續,業主委員會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移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材料。

第四十三條

任何單位不得超越電價管理權限制定電價。供電企業不得擅自改變電價。

第四十四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費中收取其他費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地方集資辦電收取額外電費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制定辦法。

禁止供電企業在收取電費時收取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