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見。
直接無視!我舉個我自己的例子:去年的壹天,移動通知我壹張卡欠費660元,讓我盡快還上,否則法庭見!因為那張卡我只用了壹個月就被銷毀了,而且因為是捆綁的,要交最低使用費,所以去移動廳要話費。結果他們給我的回答是:不買單,就拿不到單。後來我在10086投訴後拿到了賬單。猜猜它出現在我的賬單上?在我停止工作3個月後,壹個無線音樂的VIP會員費出現在詳單上,已經連續使用了2年!我的保底消費是25,但是詳單上每個月是38!這是移動,太NB移動了!按照移動的承諾:多收我壹分,翻倍,每個月就收我13,翻倍就是26,也就是說我不僅不交費,還欠我N多塊錢。最後這件事不了了之,10086也解釋不了!建議妳的朋友也查壹下詳細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