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是每個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打了十幾個耳洞,都是在我的小耳朵上。現在還剩兩個。
我住校的時候背著父母燙過頭發。
我紮了兩次臍環,最後還是我自己拿的。
紋身,清洗。
手臂上有壹道刀傷和煙頭燙傷的疤痕。不明顯。
但我不是別人想的那樣的壞女孩。早戀不是鬼混,我也沒去過酒吧。
就讀於某重點高中,老師同學家長眼中的好女孩。
同學們不能理解我的壹些行為,但是相處之後,我覺得我是壹個很好的人。
我承認我有過非常黑暗的青春期。
認真聽搖滾。沈迷於紋身和穿孔。反叛。不要愛惜自己去自殘。
但我也可以告訴妳,我現在心理健康。
熱愛生活,孝敬父母,有積極向上的人生觀。
我對別人和未來並不充滿希望,但至少我拋棄了過去,敢於前行。
我當然不知道妳說的是什麽樣的女生。
我只想告訴妳,外表不能完全說明壹切。
每個人都有過去。
分手了,但我剪短了頭發,只是因為喜歡。
妳可以參考她朋友的話,但是自己想想。
她是什麽樣的人?慢慢相處就明白了。我覺得這比我們說的都清楚。
“這些東西做了以後還能看到嗎?”
如果妳自己接受不了這樣的女生,或者擔心父母接受不了這樣的女生,那就沒有相處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