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申請了xx到xx的年假。請批準。
簽名xx月xx日
年休假是指單位職工每年享受崗位保留和帶薪連續休假的制度。
我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壹年以上,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機關、團體、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可以享受休假。
帶薪年休假由用人單位積極安排,職工本人申請,以用人單位為主,兼顧職工意願,按需統籌安排。什麽時候安排審批的主動權在用人單位手裏;
用人單位不能為勞動者安排年休假的,應當事先征得勞動者同意,並予以明示,勞動者“未申請”不視為同意;
年內無法安排勞動者休年休假的,由勞動者自己選擇休年休假還是放棄。
擴展數據: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第壹款規定:“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兼顧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2008〕1號)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兼顧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用人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或者跨1年安排年休假的,應當征得職工本人同意。”
年假是國家根據工作年限和繁重工作的強度,每年給予壹定時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的職工,享受5天年假;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