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車借給親戚朋友是很多人頭疼的事情。壹方面是不想借出去,但又是礙於親戚朋友的面子。另壹方面,又擔心萬壹跌跌撞撞找親戚朋友怪,借車會很麻煩。
比起機油沒了,甚至車被割了個小洞這樣的小事,借出去的車發生交通事故就更麻煩了。汽車出了安全事故,免於白賠,卻要對家破人亡負全責。
經常有車主被發現要負責把車借出去,認為自己很委屈。他們好心把車借出去,為什麽要為事故負責?那我們就來看看如果借出去的車出了事故怎麽辦。
壹般來說,出借車的事故應該和車主關系不大。如果是轎車司機的責任,首先應該由保險公司和轎車司機承擔。如果有其他情況,應該讓車主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說,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使用人和車主不是同壹人,還有責任,那麽先找保險公司,保險公司不能賠償或者不足以讓使用人賠償。
但如果這次交通事故大家都有過錯,也要承擔賠償責任。所以,第壹要負責,第二要有過錯。這裏的過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分為四種情況。
首先要知道車出了什麽問題,這個問題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壹。換句話說,車主知道也應該知道車的問題,如果這個問題可能導致交通事故,那麽車主是有責任的。
在這種情況下,即使事先告知親友車有故障,也不容易追究責任。所以要牢記按時驗車,拒絕把故障車借出去。
二是明知駕駛人不具備相應的駕駛資格。壹定要知道借款人有駕照,而且是對應車型的駕照。妳必須要求對方出示,並留下證據。借車時最好寫下書面證據並提及相關信息。
三是知道司機的狀態不適合開車。包括司機飲酒、販毒、吸毒以及患有相關疾病。這在留下書面證據時也很重要,要讓對方知道自己身體健康。
第四,其他被認定有過錯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幹擾司機駕駛。總之會讓司法機關認定車主有過錯。
所以在借車的時候,壹定要留下書面證據,不管是什麽關系,簡單寫下幾個可以免除自己責任的點,讓對方知道對方對事故負責。這對大家都好。借車本來是情分,但不應該成為自己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