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離婚了,妳不能幹涉前妻的生活。離婚就是分手,比分手還嚴重。宋和張都離婚了,張還念念不忘宋。即使因為懷疑前妻出軌而離婚,也不能綁架人。妳離婚了,所以沒必要去找原因。
02.張對前妻的侵犯也是強奸。雖然宋是張的前妻,不能強迫宋發生X行為,這也是強奸。有人說這畢竟也是夫妻。確實是這樣,但是前妻,前妻就是說妳們現在不是夫妻了,人家對妳沒有義務。如果妳們是夫妻,妳說妳老公強奸自己真的很奇怪。但妳不再是已婚人士了。
03.張的心態問題在於,張認為這樣就能讓妻子屬於自己。綁架妻子,侵犯妻子,其實是違法行為。張做了這些事就要判刑了。而且,張也沒有把自己的立場說清楚。他只是別人的前夫。有什麽資格幹涉別人的生活?
如果我是張的前妻,我會選擇和張離婚。畢竟,做出這樣的事情,足以說明張的問題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