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證新增準駕車型後,駕駛原準駕車型機動車的交通違法記分將與新增準駕車型機動車的記分壹並計算,滿分為12。所以駕照分數要及時繳納,分數會在記分周期結束時自動清零。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五條。
已經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壹個記分周期內不得記滿12分。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和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壹)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取得駕駛城市公共汽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且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
(二)申請增加拖拉機駕駛人的,取得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駕駛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大型客車駕駛資格壹年以上,且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未記滿12分。
二、駕照扣分的具體流程是怎樣的?
1.攜帶證件:準備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原件到交警大隊處理違章;
2.打印處罰決定書:將相關文書交給工作人員,此時會調出違章記錄。確認後,工作人員將打印處罰決定書;
3.繳納罰款:持處罰決定書及相關單據到指定銀行繳納罰款;
4.參加驗證教育:罰款繳納後,保留票據,扣分記錄在下壹個記分周期自動清零。然後可以在記分周期結束後30天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驗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