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業主好!
交付至今已壹年,服務中心本著“服務第壹”的原則,盡力為業主提供盡善盡美的服務。為了以後更好的服務業主,不斷完善園區配套設施設備,現收取2009-2010的物業管理費。
近期,服務中心會在園區和各單位大廳張貼溫馨提示公告,然後挨家挨戶向未繳費業主張貼催款單;將對未入住的業主進行電話催收。請各位業主理解和支持。
車主可以直接到服務中心繳費,也可以直接打入服務中心指定的銀行賬戶。詳情請致電服務中心。真心希望各位業主可以互相轉告。謝謝妳
服務中心將進壹步提高服務質量,完善園區相應的設施設備,盡可能為業主服務。
* * *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 * * * * *物業服務中心
2009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