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周傑倫的演唱會。
三十多歲的人,接近中年大媽的年紀,和認識三十多年的閨蜜壹起去看周傑倫演唱會。萬人在現場唱《龍卷風》《天臺》我們還是會尖叫,會激動。我們喜歡他十六年前天下第壹的樣子,也喜歡他現在被老婆女兒糟蹋的樣子。回來後,我壹遍又壹遍地看著手機裏大家錄的《屋頂》視頻。那是我們青春的歌,那是初戀的樣子。八年前,前男友帶我去看了人生中的第壹場演唱會。在南京奧體中心,門票是用預存話費送的。當時周傑倫是動感地帶的代言人。那時候的我們,青春洋溢,愛得肆無忌憚。雖然我們很窮,但我們每天都生活在愛的甜蜜中。他帶我去旅行,帶我去吃南京的美食,我摟著他的腰坐在他自行車的後座上。他出了壹個多小時的汗。他用每月500元生活費省下來的錢給我買了情人節禮物。那塊價值500多元的西鐵城手表,應該是我人生中的第壹件奢侈品。我想知道他省吃儉用了多長時間才湊夠錢。我們期待著未來甜蜜的婚姻。我想給他洗衣做飯,生個漂亮的女兒。但是年輕人總是幼稚可笑的。他們總是為壹點小事爭吵,不懂得妥協和表達。我們吵來吵去,越來越遠。記憶裏只剩下那些不好的回憶和咬牙切齒。時隔多年,我在周傑倫的壹場演唱會上,祭奠我逝去的青春。他雖然不想生孩子,但對他和別人的兒子都照顧得很好。本想成為夫妻,結果卻成了職場女老板。那些愛情和青春,最後都隨風飄散,只剩下柴米油鹽和茶葉。但我們永遠不會在人生的道路上相遇。只有傑倫的演唱會會被留下來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