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直接原因:錢太少。首先,我們簡單了解壹下事件。三明女子深夜無聊,淩晨三點進了壹家KTV唱歌。為了烘托氣氛,她點了壹個“男模”陪她。這也是獻給男模的,陪著三個女孩“瘋玩”到筋疲力盡。
淩晨三名女子準備退房回家時,意外發生了。男模嫌棄三個女人給的小費太少,只有500元,於是不滿,向值班經理求助,企圖索要更多小費。而三名女子則認為自己晚上已經花了幾百元包房,500元在男模身上已經花了不少,於是雙方爆發了沖突。不用說,三個女孩根本不是男人的對手。
通過對事件的分析,我們發現這件事的直接原因是妳給的錢太少,導致男新生不滿,最終大打出手,釀成悲劇。可以說是“輸了醫院贏了監獄”,涉案雙方都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二、根源:壹個裝有錢,壹個對壹件事不滿。要透過現象看本質。在這個最初的事件中,我們不難發現,悲劇發生的根本原因是這三個女人在本省沒有多少錢,卻也學會了被當做大款和虛榮,以至於她們選擇進入這個娛樂場所,做壹些不被大眾接受的事情。
另壹方面是因為事件中的男模不滿足,把自己的勞動看得太重。要知道,從早上三點到六點不到四個小時。如果只是打遊戲唱歌,那麽500元也不算少。只能說男方平時接觸的客人都很大方,這讓男方越來越膨脹,對三個女人支付的報酬不滿。
其實不管誰對誰錯,我覺得在生活中我們都應該潔身自好,這樣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