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學制3-6年。如果沒有修滿學分,學分不夠是因為課程不及格,那麽按照規定,學生是不能畢業的。
擴展數據:
大學的每門課程都有壹定的學分。只有通過這門課的考試,才能獲得相應的學分。學分積累到專業要求後才能畢業。
如果提前完成必修課和學分,也可以提前畢業。學分制是壹種更加靈活的彈性學制,為學生在校期間創造了更多的靈活性,包括申請休學和在壹段時間內創業,鼓勵有余力的學生提前畢業,輔修其他專業,攻讀其他學位。
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學分要求為:學生三年內至少取得144學分,要求學分不低於116學分,其中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選修學分I不低於22學分,選修學分II不低於6學分。
壹、如何處理考試不及格的科目?
1.課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將有壹次補考。補考放在寒暑假後,新學期第壹周。對於補考不合格的學生,不能獲得該科目或模塊的學分。
2.補考不合格的學生可以重考該科目或模塊,在滿足該領域和科目最低學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許學生跨科目或領域選修其他容易通過的模塊。
3.對於有限的課程,不同的學校可以采取不同的措施,可以復讀,也可以安排學生在類似的課程中另選壹門課程。
4.選修課可以重修、修改或放棄。
5.課程修訂應在次年內進行。壹般不得超過兩次。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學年學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