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的時候,我和老公都不富裕。我家在農村,我爸媽也住在農村,我老公家稍微好壹點。他的父母至少在城裏有壹棟房子。
所以結婚的時候我主動跟老公說,只要給爸媽準備好三萬彩禮,我嫁給妳,不是錢,我只想我們結婚後過上好日子。所以在我看來,彩禮不是最重要的。既然不是最重要的,我們也不必那麽認真。
但要想在城市裏拼搏、紮根,就必須買房。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分工了。我有很大的晉升空間,在這裏能掙更多的錢,所以我的重心在工作上,老公應該多操心家裏的事情。
對於這壹點,老公的看法和我壹致,老公也全力配合。所以未來幾年的分工會是這樣的:我負責賺錢養家,我在工作中組建三郎太,成為女強人,而我老公更顧家。
最後,我買了房子。經過多年的奮鬥,在女兒7歲的時候,我全款在城裏買了房。我們壹家人很高興能夠靠自己的力量為自己的家奮鬥。
因為我老公不是獨生子女,他還有壹個哥哥,公婆住在城裏,所以我們的負擔並不重,至少我們不用為公婆的生活負責。
商量好帶爸媽去城裏買房後,接下來就是裝修了。裝修完了,自然要選壹個漂亮的節日來住。住在新房子裏後,我想起了我的父母。作為獨生子女,我真的很擔心父母老了還壹個人在老家生活。我想,既然我們的房子是三居室,父母過來住就夠了,為什麽不接手呢?
於是我和老公商量,帶父母壹起住。我沒想,老公居然不同意。他的意見是,我可以短期接父母,但不能壹直住在家裏。原因是公婆在這裏,那他們住在哪裏?所以剩下的房間要留給親家。
沒想到有分歧的時候老公會給我這樣的說法。我無法理解和接受他的說法。我不明白的是,房子是我出的錢,我全款買的房子。為什麽我不能接管自己的父母?就為了給偶爾來住的公婆騰地方?
老公說,考慮到公婆以後要來我們家住,公婆明顯住在城裏,離我們新房很近。公婆再窮,家庭條件也比我遠在農村的父母略好。
相比之下,我覺得父母比公婆更需要住在我們家。
先演戲,老公不同意,我就采取了先演戲的方法,先把爸媽接回家,再跟老公告白。
我老公只能接受這樣的安排,在我爸媽面前,他也不能繼續小聲說什麽。
爸媽來了以後,都搶著洗衣服做飯,讓我和老公不用操心家務。每天我們只需要去工作。下班回來後,父母已經安排好了壹切。
我覺得生活輕松了很多,父母也在身邊,不用擔心他們的身體。
女兒生日今天是我女兒的生日。女兒雖然個子小,但卻是個肉食愛好者。所以我們通常會限制她吃肉的量,因為肉中含有的膽固醇比較高,吃多了對身體不好。
在父母眼裏,他們可能不理解我們的做法,但我父母平時也很尊重我們的做法,只有在女兒生日那天,我父母特意做了紅燒肉,這是女兒的最愛。
女兒看到我們在場,也就幾塊點心,沒敢多給自己吃肉。
父母心疼極了,母親用筷子給女兒夾肉:今天是妞妞生日,壽星可以多吃幾塊肉,但就今天。
接下來的壹幕,我生氣了。
老公把肉從女兒碗裏拿出來,說了下面的話:媽媽,妳的筷子被妳吃了,很不衛生。
媽媽心疼孩子,想著女兒過生日,就給女兒做了好吃的。其中,她媽媽做了紅燒肉,這是她女兒最喜歡的食物。可能吃飯的時候我們都在場,她女兒不敢多吃。她見女兒不敢多吃,就用筷子給女兒夾上紅燒肉,說妞妞不怕。今天是妞妞的生日,所以她可以破例多吃幾塊。母親剛把肉放到女兒碗裏,丈夫馬上把肉從女兒碗裏拿出來,說:媽媽,妳怎麽能用妳吃過的筷子給妞妞夾菜呢?不知道不衛生嗎?
如果矛盾升級到我老公,我媽會不知道怎麽辦。我媽只會吃下壹次,其他菜幾乎不敢接。吃完飯,媽媽去廚房洗碗。我憋不住氣,把老公拉到房間,想讓他給我壹個解釋。
我:妳剛才為什麽這麽說?妳不喜歡我父母住在這裏?
老公理直氣壯:是啊,這麽大了,不知道筷子裏面有自己的口水嗎?用自己用過的筷子給別人夾菜,不等於把口水放到別人碗裏。我不同意妳把父母接過來,因為女兒已經結婚了,這是潑出去的水。既然已經嫁進我們家了,就不應該管妳媽家,妳只需要管好妳的小家就行了!
我氣得控制不住聲音,和老公吵了起來。我在房間外面的父母壹定聽到了。
事情結束後的第二天,我爸媽說不留了。他們收拾行李,趕回老家。他們說,妳不能因為他們和我老公吵架。接下來的話讓我感覺更糟。我爸媽說,我既然結婚了,作為媳婦,就要多考慮婆家,多考慮老公的感受。
我不想讓父母搬走,但我說服不了父母,更別說丈夫了。我該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