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我村民主法制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樹立良好的村風民風,營造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促進經濟發展,建設文明衛生的新農村,經全體村民討論通過,制定本村規民約。
壹:社會保障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與壹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2.村民之間要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不酗酒。
3、鬧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挑動是非。
4.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妨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5.禁止盜竊、勒索、掠奪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務,禁止賭博,禁止為犯罪分子藏匿贓物。
6.禁止非法生產、運輸、儲存、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花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必須經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藏匿槍支彈藥,發現槍支彈藥和爆炸物品應當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7.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人畜飲水設備、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8.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得隱匿、毀棄或者私自開拆他人信件。
9.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樹木,損壞他人的莊稼、水果等作物,加強牲畜的看管,放生豬、牛、羊。
10,所有權為私人的地方,樹木為集體營造,將分成3/7(農戶3,村委會7)。2008年以前有造林協議的,按以前的協議辦理。
11.如發現盜竊他人木、竹、筍,證據確鑿的,在要求退還贓物的同時,視情節處以罰款。
對違反上述社會保障規定,觸犯法律法規的,壹律上報司法機關處理。未違反刑事處罰和治安處罰規定的,由村委會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禁山火發生。野外發現火情,每次罰款500元,造成的損失由上級部門處理。
2、住戶防火做到人出門,嚴禁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在室內,定期檢查,消除各種火災隱患。
3、村內、室外電線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維修更新,嚴禁亂拉電線。
4.加強村民安全用火用電,尤其是兒童,只是宣傳提高村民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意識。
三:鄉村習俗
1,倡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等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村風民風。
2.提倡婚喪嫁娶:新辦婚喪,喪事節儉,破除舊的條條框框,反對鋪張浪費。
3.不請鬼裝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播圖書、雜誌、音像,不加入邪教組織。
4.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建設,搞好公共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倒垃圾和搬東西,建房和建房用的剩余垃圾件應及時清理,柴草和糞便應堆放在指定地點。
6.車輛不得占用道路停車。確需裝卸貨物時,應盡快裝卸,同時要保證道路不受影響。
7.建築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采用新農村建設方式,通過競標方式,經村民委員會和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後統壹安排。不得擅自開工建設,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
8.本村企業用地,無論是良田還是山地,壹律按鎮政府相關標準執行,荒地按每畝1000元執行。國家建設用地按國家有關建設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違反上述規定者,予以批評教育,並出具書面批評意見。情節嚴重的,移交上級機關處理。
第四,鄰裏關系
1.村民應當互相尊重、互相友愛、互相幫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裏關系。
2.在生產、生活和社會交往過程中,應當遵循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弘揚社會主義新風尚。
3.鄰裏糾紛應當本著團結友好的原則,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申請村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能以牙還牙。
4.當竹子延伸到別人的邊界時,它是以土地所有權為基礎的,屬於土地所有者。
動詞 (verb的縮寫)婚姻和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壹夫壹妻制、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諧的家庭關系。
2.反對包辦幹涉。青年男女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提倡晚婚晚育。
3、自覺遵守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實行計劃生育,提倡優生優育,不計劃生育或超生。
4.丈夫和妻子地位平等。她們分擔家務,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
5.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歧視、虐待和遺棄女嬰,改掉只有男孩才能傳宗接代的壞習慣。子女應盡贍養老人的義務,不應歧視或虐待老人。
Xi村鎮大村村委會
2009年1月
(村規民約最終由村村民代表大會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