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戶先去轄區內城管監察中隊,辦理門頭設置許可,並取得轄區內城管中隊意見;
2、憑城管監察中隊的意見,到各區便民中心申請門設置許可證;
3.便民中心同意其申請後,持申請到轄區內的城管監察中隊,中隊向商戶發放復印件、市區戶外門頭招牌立面設置許可證和市區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許可證復印件。只有持有這兩個證書,商家才能設置廣告裝飾,但需要註意的是,必須在兩個證書規定的日期內完成施工。逾期不能按時完成的,還應當向城管部門申請延期。
店前是指店鋪前面的廣告,因為是在公共場所。如果要在店面放廣告,需要進行行政審批,才能裝修門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對下列事項可以設定行政許可:
(壹)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等特定活動,依照法定條件需要批準的;
(二)、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的配置和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
(三)、提供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的公共服務,需要確定具有特殊聲譽、特殊條件或特殊技能的資格和資質;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檢疫的,應當經檢驗、檢測、檢疫合格;
(五)、設立企業或其他組織等。,這需要確定主體資格;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設立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