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事件中,“三無產品”的出現,確實是因為商品制作過程中沒有廠名、沒有長度,只有生產日期,賣家在銷售個人自制產品時忽略這些問題確實是錯誤的。但在購買產品的過程中,直接造假者以地攤團購為借口大量購買肉類,導致“三無產品”的出現。但是在這個產品的制作和銷售過程中,實際產品質量沒有問題,職業打假人提出的要求也只是要求賠償,所以打假人在這個事件中的立場值得大家猜測和懷疑。我覺得造假者之所以不敢提供真實地址,壹方面是因為心虛,另壹方面是真的害怕自己的牟利行為被公安機關或者法院發現。這些造假者都有基本的法律知識,提供假地址以逃避追查。所以在這個事件的過程中,造假者的行為確實惡劣,利用網絡力量和法律為個人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