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的有效期是多久?
護照有壹定的有效期,每個國家都不壹樣。中國的外交護照有效期為五年。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分為壹次性有效和多次有效。多次有效護照有效期為五年,發給在壹定期限內需要多次入出境的人員;有效護照有效期為兩年,簽發給在壹定期限內入出境壹次的人員。如有必要,可持有效因公普通護照和有效公務護照在兩年期滿後按規定程序申請國(境)外延期。
辦理護照有哪些手續?
(壹)申請人向公安部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申請材料,並按要求采集指紋信息;
(二)受理機構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向申請人出具申請受理回執;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或者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批機關進行審查,並作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頒發證書;不予批準的,審批機關應當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4)申請人取得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第十條
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者被盜的,公民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補發。申請時,除提交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交相關材料:
(壹)證書損壞申請補發的,應當提交損壞的證書及損壞原因的說明;
(二)證件遺失或被盜申請補發的,應提交遺失證明及遺失或被盜情況說明。定居境外的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應當向暫住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除前款相應材料外,還應當提交出國定居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