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宅基地建房需要本人簽字,村民委員會負責人簽字蓋章,符合建房用地條件。本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宅基地建房用地申請,提交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由村民委員會統壹安排宅基地,報鄉國土所工作人員審核,再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