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見前會要求家屬準備好要帶給嫌疑人的東西。總的信息是什麽?
1.向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轉達親友的問候。
2.給他們必要的安慰和鼓勵。
3,家裏的情況,家裏人也在想辦法幫忙。
4、被告知要積極配合律師、辦案機關,爭取早日釋放。
5.理解和關心他們在看守所羈押期間的生活。
6.需要什麽生活用品和零花錢?
7.等其他的話。
律師會見家屬,不能涉及案件,不能帶暗語和暗號。律師不會被監聽,也不會被監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