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組織培訓和考核消防員的單位可以是鍋爐檢驗單位,也可以是消防員人數特別集中的鍋爐使用單位。這些單位必須提出組織消防員培訓考試的書面申請,經當地、市(或授權縣級)安全監察機構審查其條件並報上級安全監察機構批準後,方可開展此項工作。
電力系統電站鍋爐司爐和操作人員的培訓考核,經省級安全監察機構批準,可由省級以上(含省級)電力公司司爐培訓考核委員會組織。
3、組織消防員培訓考核的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相應的教師和管理機構組織培訓和考試;
2.有相應的組織培訓和考試的場所、設施和設備;
3.有相應的教學程序、教學計劃和組織培訓、考試的管理制度。
4.消防員培訓考試包括取證培訓考試和復試培訓考試兩種,內容應包括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兩部分。
司爐工首次參加培訓前,應填寫《鍋爐司爐工安全技術檔案卡》(樣式見附件),並提供文化程度證明。
消防員的培訓時間至少應滿足以下要求:
1.考試培訓時間
(1)理論培訓時間:壹級消防員壹般不少於180小時,二、三級消防員壹般不少於120小時,四級消防員壹般不少於60小時。
(2)實際操作培訓或實習:壹般來說,壹級消防員不少於6個月,二、三級消防員不少於3個月,四級消防員不少於1個月。
2.復試考試的培訓時間要縮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