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說:“內疚和避免內疚的期望是道德行為的基礎。”
弗洛伊德提出:“超我人格的道德分支,超我包括理想、自我和良心。”
1.理想自我會在孩子的行為達到父母要求的標準時,通過傳遞自豪感和個人價值來獎勵孩子。所以,良心在孩子的行為中得不到父母的認可,孩子心裏會產生壹種負罪感和無價值感,這是對孩子的懲罰。
為了避免這樣的內疚,孩子的自制力取代了父母的控制力。這充分說明,道德發展中最重要的積極感受是同情,最消極的感受是內疚。
2.內疚和羞恥是次要情緒中的自我評價情緒。內疚的孩子可能會在意自己的錯誤給別人造成的後果,而羞恥心更關註自己而不是別人。
比如兩個孩子打了壹架。壹個孩子抓傷了另壹個孩子的臉,以後會後悔的。這體現了孩子的愧疚感,道歉的時候會有點不好意思,體現了羞恥心。
3.父母的教育方式會對孩子的自我道德和情感評價產生很大的影響。
父母對孩子違反規則或道德的行為的態度可能會讓他們感到羞恥或內疚,或者兩者兼而有之。
如果父母只是對孩子的不合常規的行為進行訓斥或者打罵,阻止孩子的行為,那麽孩子可能只會感到羞恥。如果家長不僅要批評錯誤,還要指出原因和後果讓孩子明白錯誤在哪裏,那麽孩子可能會有負罪感,或者妳和徐同時出現。
二、道德認知,實現孩子從外控到內控的自律。
皮亞傑和科爾伯格的理論提到,兒童實現從他律到自律的轉變需要兩個條件,壹是角色扮演技能或認知的發展,二是重要的社會經驗,如與同伴的平等交流。
道德認知是指判斷各種行為對錯時的思維。也是認知發展和社會經驗,有助於增進孩子對社會規則、法律法規和道德準則的理解,從而將這些社會規則吸收到自己為人處事的行為準則中。
1.父母要放下父母的權威,不要讓孩子只服從。
如果父母對孩子說的都是發號施令,那麽孩子就永遠停留在外部管理,很難進入學習自律的階段。
比如孩子在看電視,媽媽說:“別看了。我在看電視,今天不讓妳出去玩。”這樣孩子只是在服從媽媽的命令,並不是真的覺得我應該關電視。所以還是屬於外部管理。如果我媽能說:“五分鐘後關電視,我們該出去玩了!”“這樣,孩子腦子裏就有了計劃。再過五分鐘,我想我該開始下壹項了。他會主動關掉電視,從而培養孩子的時間觀念和自律意識。
2.經常和孩子討論道德話題。
現在,網絡電視非常受歡迎。我們經常在電視上看到壹些與社會規範、道德準則、法律法規相關的話題。我們可以和孩子壹起討論,讓孩子學會明辨是非,知道孰輕孰重,學會吃虧,教會孩子如何冷靜面對問題,保護自己。
3.道德行為,增強孩子的自制力,學會抵制誘惑。
道德行為主要是指人在面對誘惑時的實際行為能力。衡量壹個人道德水平的標準之壹,就是看壹個個體在沒有外界監督管理的情況下,能否抵制違反道德規則的行為。
1.及時表揚孩子的良好行為。
當孩子的行為符合父母的要求或期望時,要給予積極的表揚,並說明表揚的理由,讓孩子加深印象,牢牢記住這樣做是對的。
2.及時制止孩子違反道德規範的行為。
當父母發現孩子違反道德行為準則時,應立即制止並采取相應的懲罰措施,但並不意味著可以隨意打罵訓斥孩子。壹定要喚起孩子的罪惡感和羞恥感,在講道理的過程中,讓孩子意識到這種行為的羞恥,以及它會給別人帶來的後果。
3.永遠給孩子貼上道德的標簽。
如果父母經常給孩子貼上壹些道德標簽,比如“誠實、善良、有責任心”,這些標簽可以幫助孩子的道德自我概念,激發孩子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從而強化孩子的罪惡感或自責感。從而激發內化的自控發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