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設計規範》(GB50096-2011)規定:[4]
6.10.1居住建築內嚴禁設置儲存和使用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甲、乙類物品的商店、作坊和倉庫,不得設置產生噪聲、振動和汙染環境衛生的商店、作坊和娛樂設施。
7.3.1住宅的臥室和起居室(廳)的噪聲級應符合下列要求:
1.白天臥室的等效連續A聲級不應大於45dB;
2.臥室夜間等效連續A聲級不應大於37dB;
3.客廳(起居室)的等效連續A聲級不應大於45dB。
根據《居住建築規範》(GB50368-2005),在平面布局和建築結構上應采取防噪聲措施。臥室和起居室的允許噪聲級白天為50dB(A聲級),夜間窗戶關閉時為40dB(A聲級)。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