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道為政,齊為刑,民不要臉;道以德,氣以禮,恥之。”
給…作註解
(1)道:“指導”的意思,紀律、引導、領導。②氣:正③免:避④格:到,來,延至順。
翻譯
孔子說:“老百姓知道如何避免犯罪,卻沒有自覺的羞恥感。如果以道德為指導,以倫理為匡正,他們就會有自覺的羞恥感,就會心悅誠服。”
閱讀理解
孔子與魏的壹次談話,充分發揮了這裏的議論。
子曰:“以德治民,如騎韁之馬。騎手只需要握住韁繩,馬就會知道按照騎手的意願行走和奔跑。用刑法來統治人民,就像用鞭子驅趕沒有韁繩的馬。很容易失控,甚至把騎手摔下來。”
魏文子問:“既然如此,妳為什麽不左手牽著韁繩,右手拿著鞭子趕他們走呢?馬跑得不是更快嗎?”不然就用韁繩,馬怎麽會怕妳?"
孔子仍然堅持認為,只要善於用韁繩,掌握了技術,就沒有必要用鞭子趕他走。(見《論語·正義》卷二)
這裏的對話其實是關於儒家政治和法家政治的區別;儒家政治主張德治,用道德倫理約束人民;法家政治主張法治,用法令和刑法把人趕走。德治重於心,法治並舉,儒法並行。如果我們從實際出發,考察歷史和現實,很明顯,魏的主張更具有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