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芬愛得太多,愛得太深,從不缺少表達,永遠把愛藏在心裏。有時候,愛是要說的。
陳迅,許多人說他是壹個徹頭徹尾的混蛋。他並不珍惜方芬,所以當時就應該給喬,惹了沈,並沒有全身心投入其中。最後他拿了壹個就走了。多年以後,老朋友遠走他鄉,各過各的生活。過了壹會兒,就近了。最不應該做的事,就是和沈壹起唱那首屬於他和茴香酒的歌,當這首歌如此引人註目的時候。他也應該是最後壹個理直氣壯地告訴Anise我愛她,所以我和她上床。於是,壹切都亂了,壹切都變了,壹切都變得面目全非。相信很多人看到原著中的這兩個場景,都很難忍住眼淚。有時候承諾是如此美好和容易,以至於我們真的無法遵守,直到最後它腐爛了,被蒼蠅覆蓋。
我愛的少年在記憶中死去,我愛的女孩早已消失在人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