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警告
含義:
1,警告的適用範圍包括:
(1)警示制度只針對依法不予處罰的輕微家庭暴力,嚴格按照相關法律與行政處罰緊密掛鉤;
(2)告誡不能代替行政處分和罰款。面對輕微家庭暴力或不宜直接行政處罰的家庭暴力,公安機關今後將采取警告的形式督促加害人改正,但不得以警告代替行政處罰或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九條
人民法院受理選民資格案件後,必須在選舉日之前審結。
舉行聽證會時,公訴人、選舉委員會代表和有關公民必須出席。
人民法院的判決書應當在選舉日之前送達選舉委員會和檢察官,並通知有關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