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在部隊執勤、處置突發事件、搶險救災時飲酒。
2.攜帶槍支、彈藥和秘密載體時,禁止飲酒。
3、領導幹部和機關工作人員在部隊檢查時嚴禁飲酒。
4.禁止在當地有警服的賓館、飯店、大排檔吃喝。
5、戰備值班人員嚴禁在節假日喝酒。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成立於4月5日,1983(原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成立於8月,1949)。
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國家賦予的擔負國內安全保衛任務的部隊。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和中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的雙重領導下,由公安部領導的內衛、黃金、林業、水電、交通、公安邊防、消防和保安部隊組成。2018 1零時起,武警部隊受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壹領導,實行中央軍委-武警部隊-軍隊的領導指揮體制。
1,和平時期
和平時期,武警部隊主要承擔固定目標執勤、處置突發事件、反恐等任務,支援國家經濟建設。
在非常時期,武警部隊是鎮壓騷亂、維護社會穩定、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有力手段。
固定目標值勤主要負責守、守、守、守、守、巡。具體負責重要來訪外賓、省級以上黨政領導機關、駐華使領館、(國際)全國性重要會議和大型文體活動的警衛工作;對監獄、看守所實施外圍武裝警戒;對重要機場、廣播電臺和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等重要部門的保密重點單位或者要害部位實施武裝防衛和保護;對鐵路幹線上的重要橋梁、隧道和特定的大型公路橋梁實施武裝防禦保護;對大中城市和國家規定的特定區域實施武裝巡邏和警戒。
2.處理緊急情況
主要是依法處置危害國家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突發違法事件,包括處置叛亂、暴亂和騷亂、群體性治安、打架鬥毆等。反恐,主要是防襲擊、防劫持、防爆炸。支援國家經濟建設,主要包括黃金地質勘探、森林防火滅火、參與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工程建設、參與重大災害的搶險救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