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因惡而發展,懲惡揚善。-弗洛裏奧
2.法律有權破壞和平。-麥格林
3.法律源於人的自衛本能。-英格索爾
4.法律總是把全民的安全放在個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羅
5.罪行總是由懲罰來補償的;只有懲罰才能讓罪行得到償還。-達雷爾
6.習俗可以制定法律,也可以廢除法律。塞繆爾·約翰遜
7.法律不能讓人人平等,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波洛克
8.法律有兩個基礎,也只有兩個,公平和實用。伯克
9.法律的力量應該跟隨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身體壹樣。貝卡利亞
10,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被法律統治的人尋求自己的德性。-阿奎那
11.制定法律是為了確保每個人都能充分發揮他的才能,而不是限制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
12,如果沒有法律他們會更幸福,那麽法律作為壹個無用的東西就會被自己毀滅。-洛克
13,法律如果沒有恐懼的支撐,永遠無法生效。索福克勒斯
14.總的來說,如果我們國家的法律中只有壹些神,而不是試圖把它們揉進憲法,法律會更好。-馬克·吐溫
15.沒有輿論的支持,法律根本沒有力量。菲利普斯
法律的重要性:
古人雲:“天下立良法,則天下治。”法律是調整社會關系的總稱。法律作為約束和規範人類行為、維護社會穩定的工具,為國家和個人的發展提供了極大的保障。
道德作為法律之外的壹套既定的行為規範,在大多數情況下使社會有條不紊地進行。所以,道德是時代性和社會性的,不是壹成不變的教條。這是壹部與時俱進的法律,也是壹部與人民精神同步的法律。
先秦以來,百家爭鳴,韓非子和孔子分別提出了以“法治”和“德治”為核心的法家思想和儒家思想。
因為法治符合當時的治國理念,所以出現了最早的“依法治國”;孔子的儒家思想雖然沒有被統治階級所采納,但也在民間掀起了私學的浪潮,使“仁”和“禮”成為千百年來人們的道德準則,為“德治”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