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尊重原則(禮貌待人,真誠信任,平等友善,理解和重視)。
2.兼容原則(自尊、自律、寬容待人、慎重、和解、寬容理解、求同存異)。
3.得體原則(區分對象,因人而異,設身處地,靈活機動,註意場合,適合場合,目的明確,有的放矢)。
4、策略原則(準確切入,營造氛圍,審時度勢,巧於應對突發事件,講究方法,善解人意,積極進取,爭取主動)。
言語交際是壹個涉及交際主體的雙向互動過程。
包括說話人對話語的選擇和聽話人對話語的理解。預設因素在言語交際的話語選擇和理解的動態過程中起著變量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交際主體的言語行為。
因此,言語交際主體應在充分考慮言語交際活動中預設因素的基礎上,隨時調整自己的言語行為,避免給交際帶來負面影響,達到有的放矢的目的。這就對言語交際主體提出了嚴格的要求,以提高其言語交際能力,從而保證其言語行為的得體性和得體性。
言語交際是通過語言表達我們內心的想法,並告訴對方的壹種方式。所以它的主體是交往,交往的對象無非是親人、朋友、陌生人(壹般指初次見面或不熟的人)。因此,在言語交際過程中,要根據不同交際對象的具體特點進行交際,以達到良好的交際效果,達到預期的交際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