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在《新舊文學評論》中明確指出:“新文學是進化的文學,進化的文學有兩個要素:壹個是普遍性;二是表現生活、指導生活的能力;第三,是為老百姓,而不是為壹般特殊階層的人...只是它註重表達生活,指導生活,所以要註重思想而不是格式;只有它是為平民服務的,所以我們必須具有人道主義精神和光明活潑的氣氛。”茅盾的這段話集中體現了他“為人生”的文學思想的基本觀點。(1)新文學要關註社會底層普通人的生活,也就是“為了老百姓”。茅盾這壹時期的許多文章都是從人類的博愛出發,提出“為人生”的新文學必須堅持平民意識。(2)新文學必須真實地表達和引導生活。茅盾特別強調作家要深入人的精神和靈魂世界,成為“最高意義上的所謂現實主義”。這說明茅盾“為人生”的文學思想是追求現實主義完整意義上的真實性。(3)在真實性的基礎上,茅盾更註重反映現實生活。新文學在表達自己理想的同時,也必須傳達出強烈的時代精神。“文學是時代的反映”,只有反映時代的文學才是真正的文學。這是茅盾“為人生”文學思想最鮮明的壹點,是其現實主義理論的精髓,也是其早期倡導無產階級文藝的重要前提。(4)茅盾“為人生”文學思想堅持創作方法的多樣化。在《自然主義與中國現代小說》壹文中,他準確地把握了自然主義與現實主義的界限。在其他文章中,他認為現實主義只是文學進化過程中的壹段旅程,絕不是文學的極限。茅盾強調新文學客觀描寫的現實主義手法和“觀察想象的能力”,正體現了開放的現實主義理論主張。
總之,茅盾“為人生”的文學思想為新文學前期的理論建構和文學研究會“為人生”的文學主張奠定了堅實的基礎,為其革命現實主義文學思想的建構創造了條件。它們是作家後來獨特的“社會分析小說”創作的理論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