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論詩》中,屠隆認為詠物詩“形式簡單,生動寫意”,“不觸不脫,不離不棄”。
如:余士南的《詠蟬》,羅的《政治犯聽蟬》,李商隱的《詠物詩》。
再比如左河水的《棉花頌》:“我不愛夏花之名,但我幹凈美麗。寒以舍子之誌,飛雪冰冬暖。”短短四句話就有明顯的特點。無論是余石南想表達的是高尚,羅想表達的是憤懣,李商隱想表達的是孤獨和純粹,都不是直白的。都是通過塑造蟬的形象來表達的,不生硬直白,能讓人產生生動的想象力。
寫詩壹定要註意形象思維,寫得生動。只有這樣,它才能成為文學作品,而不是報告或論文。
從這個意義上說,所有的詩歌在某種程度上都有這樣的特點。作者要明白自己想通過壹首詩表達什麽樣的思想內涵。如何在形式上表達這樣的思想內涵,用什麽樣的立意和排列,也離不開理性的思考。當然,這些想法有些是下意識做的。
寫壹首詩,不僅要對它有感覺,還要掌握寫作要領,熟悉內容本身的規律和詩的文字要求。只有理性的認識和理解,才能更好的形象的去感受和表達自己。以上三首詩都是關於蟬的,都是抒發情懷的。雖然有些是直接表達,有些是曲折表達。
吟詩的東西壹定要有東西,沒有東西就不能叫吟詩的東西。但僅僅寫東西是不夠的,還要把人的思想感情作為靈魂。沒有深刻的思想內容,寫出來的東西就會蒼白無力。情中有物,物中有情,情物交融才是吟詩的應有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