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歐洲(法國)為中心向東劃分,近東(東歐,土耳其),中東(阿拉伯地區,中亞),遠東(中國,東亞)。
“中東”或“中東”是指地中海的東部和南部地區,從地中海東部到波斯灣,“中東”也是非洲和歐亞大陸的壹個次區域。
“中東”不是壹個正式的地理術語。壹般來說,包括巴林、埃及、伊朗、伊拉克、以色列、約旦、科威特、黎巴嫩、阿曼、卡塔爾、沙特阿拉伯、敘利亞、阿聯酋和也門、巴勒斯坦、馬格裏布國家(阿爾及利亞、利比亞、摩洛哥、突尼斯)、蘇丹、毛裏塔尼亞和索馬裏。由於其歷史文化原因,壹般認為屬於中東國家。盡管土耳其和塞浦路斯在地理上是中東的壹部分,但它們自己也認為中東屬於它。北部的阿富汗有時與中東緊密相連。
所謂近東、中東、遠東,都是西方國家(主要是西歐國家)以他們所在地區通往亞洲的海上通道——西地中海為基點,對東方廣大地區的稱呼。這壹系列詞語出現在歐洲殖民帝國主義國家向外擴張,特別是向東擴張的早期,並於19世紀開始盛行,壹直沿用至今。最初壹般稱為“東方”,由於地域過於遼闊,又根據離它們的遠近進壹步稱為近東、中東和遠東。至於歐洲人所說的“東方”,乃至亞洲本身,所謂“遠”、“近”、“東”應該倒過來,這是中國歷史上“西域”已經包括了廣義的“中東”和西部地區的壹個證明。說白了,“近東”、“中東”、“遠東”不過是“歐洲中心主義”的壹種反映。只是因為“西方”在世界上得勢已久,這些經不起推敲的地域名稱才得以通行無阻。
就“創造”了這些地區名稱的西歐而言,顧名思義,近東更近,遠東更遠(甚至最遠),中東不近。但無論近、中、遠,都是相對詞,本身就比較模糊,只有壹個大概的範圍,沒有明確的界限;它們各自的範圍也隨著時代的不同,隨著說話者的立足點,隨著使用者的意圖和目的等等而不同。比如“近東”原本指的是地中海東部地區,長期處於奧斯曼帝國的統治之下,與西歐不是壹個世界。當時有人把它作為奧斯曼帝國的代名詞。"那些在近東的也被稱為奧斯曼帝國."壹些英國人將巴爾幹半島視為近東的“真正參照物”部分,即奧斯曼帝國的核心部分,東南部的毗鄰地區是其延伸。按照這種說法,東南歐洲、印度、亞洲和非洲的地中海東部海岸都被覆蓋了。
“中東”是指近東以東的廣大地區,可以簡稱為印度和緬甸。後來由於東方政局的變化,特別是19開天辟地以來奧斯曼帝國的逐漸衰落,以及由此帶來的巴爾幹地區政治版圖的變化,“近東”的指涉範圍逐漸縮小並東移,有的詞典在解釋“近東”時就說“包括利比亞、埃及、阿拉伯半島、巴勒斯坦、敘利亞、黎巴嫩、土耳其等。”。但這必然會與“中東”的參照範圍“重疊”,彼此的界限和範圍會越來越模糊。人們別無選擇,只能稱之為“中近東”或簡單概括為“中東”,“近東”壹詞也不再單獨使用(比如波黑雖然飽受戰火蹂躪,血流成河,但按照傳統的劃分,當地屬於近東,但報紙上看不到,可見它在人們心目中已經過時)。相應的,“中東”的參照範圍就更加多變了。在許多外國的書籍和學者的著述中,都有不同的說法,有寬有窄。按照壹種極端的觀點,遠至北非的國家甚至包括整個中亞,這當然是標準的“壹己之見”。西方國家的壹些官方文件對這個詞的使用也很混亂。以英國為例。官方包括歐洲的馬耳他,中東的埃塞俄比亞,厄立特裏亞和非洲的索馬裏。這種“地理分類”實在是超出了我們的理解範圍,深不可測。流行的說法是把中東和西南亞劃等號,加上非洲東北部的埃及。沒有人包括南亞國家,也沒有人把歐洲巴爾幹半島的任何爭端混淆為中東的事件。但是這個詞的實際操作和應用是有限的,越來越多的人指的是亞洲的西南地區。目前所謂的“中東問題”,往往就是“西南亞問題”;所謂“中東局勢”,往往就是“西南亞局勢”;所謂“中東之行”,往往是“西南亞之行”,等等。但是,把“中東”和“西南亞”劃等號顯然是不合適的,認為它們在任何情況下都是壹回事,人們在使用“中東”這個詞的時候還是比較克制的。比如阿富汗在西南亞範圍內,那裏的問題從來沒有被貼上“中東”的標簽;蘇聯解體後,人們很自然地把南高加索三國歸為西南亞國家,但那壹帶出了事,卻沒有人依附於“中東”。
至於“遠東”(西方壹些國家稱之為“極東”),範圍更大,但與中近東明顯分開,相距甚遠。此外,它被印度洋和南亞次大陸相互隔開。近期用法泛指東亞太平洋沿岸的國家和地區(包括東亞、東南亞和東西伯利亞國家等。).
必須補充壹點,從這壹系列地名的背景和應用來看,所謂的近東、中東、遠東,都是人文地理,尤其是政治地理的概念。壹定程度上也是歷史地理學中的壹個概念(到現在為止,“近東”這個詞已經很少單獨被提及,但是在壹定的歷史時期,比如19世紀下半葉和20世紀初,它仍然是壹個經常躍入人們眼皮的詞,比如“巴爾幹是近東的火藥庫”等。),而且在自然地理中很少用到或者根本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