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是歐洲啟蒙運動中的重要思想家,與伏爾泰齊名。主要作品有《自白》、《愛彌爾》、《社會契約》和《給洛伊斯的新歡》。他的主要思想:自然人權論,以及“人民主權”的口號。他的思想是法國大革命中雅各賓派的旗幟,對歐美資產階級革命影響深遠。
他的社會契約論中的“主權在民”這句話,劃分了壹個時代。
論社會契約論盧梭給哺乳的母親送了野花。在《社會契約論》中,他首先提出了天賦人權和主權屬於人民的思想。壹出來就被封殺了。盧梭本人被迫流亡英國。然而,社會契約論所倡導的民主理論卻迅速風靡全球。引發了震驚世界的法國大革命。法國的民族格言“自由、平等、博愛”出自《論社會契約論》。1789年法國國民議會通過的《人權宣言》中“社會的目的是為群眾謀福利”、“主權屬於人民”等內容,充分體現了社會契約精神。社會契約論也對美國獨立宣言產生了重要影響。從羅伯斯庇爾到列寧,它被用來解釋他們的政治權力。1978年,為紀念盧梭逝世200周年,專門召開國際研討會,研究盧梭思想,出版他的新傳記,推出以他為主題的電視劇。他的遺體安放在法國大會堂。盧梭在《論社會契約論》中預見了“消費者的各種陷阱、大城市的暴動和毀滅性的軍事負擔”,等等,這些都成為當代社會的現實問題。目前,僅在法國,研究盧梭思想的學者就有150多人。
盧梭的政治理論深受柏拉圖《理想國》的影響。“共和國”的概念是基於人性善的理念。柏拉圖著作中的蘇格拉底說“只有誠實的人才會幸福”,“善良的意誌”成為他理想國的基礎。盧梭也相信人性本善。他提倡寬容和理性,堅決反對任何政治暴力。與柏拉圖不同的是,盧梭將自己的理論框架完全建立在“人生而自由”,即“自由意誌”之上。這底子真多。很久以前,人們有壹句更好但很經典的話:“天賦人權。”以自然人權為第壹原則,他所建構的不再只是壹個理想,而是現代市民社會的壹個基本原則。在市民社會中,公民失去了自由人的為所欲為的自由,卻獲得了政治權利和自由。他的社會契約論(又稱民事契約論)旨在解決人權與法律的有機結合。從此,合法性只能來自於人民,它成了盧梭的接班人和叛徒的* * *觀念。前者產生了美國革命和民主的建立,後者以人民的名義進行屠殺。盧梭作為“主權在民”的草繪者,200年後仍處於爭論的中心:他的理論是主張民主自由還是極權暴政?
社會契約論哲學家盧梭寫了壹大本書,人權屬於個人,法律屬於國家。個人認同的國家的合理性是法律效力和政治合法性的終極判斷。自由不是來自法律對個人的保護,而是來自個人對立法的徹底參與。這是有效保護個人自由的前提。在這個過程中,個體利益的“交集”而不是“聯合”(不完全是數學上的那種)形成了公民的意誌——主權者的意誌——公意,而這個主權者因為個體的不斷參與而總是新的,它的利益和個體的利益是互相驕傲的。從這個角度看,大多數人說了算的約法三章,必然成為主權在民的道德體現。
盧梭明確地把政體分為兩部分:立法和行政。前者屬於社會契約的範疇,後者不是契約的內容(所以是可變的、推翻的)。這壹思想對後來民主政治的發展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在盧梭之前,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對法律有更深刻的理解,但缺乏盧梭“主權在民”的動機。自始至終,社會契約論只揚棄了壹種制度:專制政府。用盧梭的話說,這就是那種藐視法律,把個人權力淩駕於主權之上的制度。其他制度,盧梭只討論了它們的法律自然基礎。從直接民主制、貴族代議制到君主立憲制,統治的基礎必然是人民主權——其真正的表現形式是法律。盧梭接著把任何真正由法律治理的政體稱為* * *和政體。在盧梭看來,他那個時代的政治和社會形態是腐朽的,直到古希臘時代才找到合理的回歸。
《論社會契約論》伏爾泰《論社會契約論》雕像是世界政治法律理論史上最重要的經典之壹,是震驚世界的1789法國大革命的號角和福音。它所闡述的許多原則不僅在大革命之初被載入法國《人權宣言》等重要文件,而且在大革命後很長壹段時間內成為資產階級政治法律制度的基石。盧梭的思想對後來思想家的理論形成影響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