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召集工會委員會會議,傳達上級工會的決議和指示,根據會員大會的要求和群眾的意見,安排工會的日常工作。
2.了解職工的消費、生活、學習情況,經常聽取和研究職工的呼聲和要求,提出不同時期表達職工要求的工作重點,為職工說話。
3.協助企業組織員工開展文化技術學習,推進員工技術培訓、崗位培訓和技術培訓,開展學習幫扶活動,不斷提高員工專業技術水平。
4.依法建立協商機制和集體合同制度,簽訂工資協議,引導和協助職工搞好企業消費運營,為企業發展貢獻力量,與經營者共同發展企業。
5.組織員工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陶冶情操,加強團結,增強身心健康。
工會主席的資格:
1.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工會工作。
2.具備與履行職責相適應的文化程度、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管理知識。
3.民主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熱情服務會員和員工。
4.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